回购专题研究一:新三板面临三大动力,回购制度亟待完善-20180918-安信证券-23页-1mb
报告摘要
新三板回购制度研究总结
核心内容
本文分析了新三板回购制度的现状及改革动向,指出新三板回购制度尚不完善,亟需改进以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同时,对比了A股、港股、台股和美股的回购制度,认为新三板在回购情形、程序、库存股等方面的规定相对较少且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此外,还探讨了新三板公司回购的主要动力,包括定价不合理、破净程度高和估值处于低位等因素。
主要观点
回购制度的改革
- 回购情形:新增用于员工持股计划、配合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发行、维护公司信用及股东权益等情形。
- 回购程序:简化决策流程,允许董事会表决,回购比例可提高至10%。
- 库存股制度:允许公司以库存方式持有回购股份,持有期限不超过三年。
A股回购的作用
- A股市场回购多发生在市场低迷时期,集中在计算机、电气设备、家电、医药生物等行业。
- 估值越低,回购比例越大,显示回购在稳定股价和价值发现方面的作用显著。
新三板回购的动力
- 定价不合理:11%的公司股价小于1元/股,部分公司总市值低于固定资产。
- 大面积破净:约20%的公司市净率小于1。
- 估值处于低位:超过50%的公司市盈率降至15X以下,部分公司市盈率低于12X。
关键信息
回购制度的比较
| 市场 | 回购情形 | 回购程序 | 回购比例 | 库存股制度 |
|---|---|---|---|---|
| A股 | 4种特定情形 | 需股东大会决议 | 5% | 不允许库存股 |
| 新三板 | 2种特定情形 | 一事一议 | 无明确限制 | 无明确库存股规定 |
| 港股 | 多种方式 | 需章程和股东批准 | 10% | 无库存股 |
| 台股 | 多种情形 | 需董事会和股东批准 | 10% | 有库存股规定 |
| 美股 | 原则允许 | 无需复杂程序 | 无限制 | 允许库存股 |
新三板回购的特殊需求
- 退市公司面临异议股东保护和股份回购问题,目前只能由大股东回购。
- 大股东回购与A股公司回购在资金来源、回购比例、回购价格、回购方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风险提示
- 政策推进不达预期
- 公司治理风险
相关报告与政策动态
一周政策跟踪
- 证监会:推进新三板分层、交易制度改革,完善回购制度。
- 股转系统:研究制定回购相关业务指南,优化业务流程。
- 高层部委:强调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推动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进入新三板。
政策梳理
- 2018年1月12日:明确“三类股东”监管政策。
- 2018年2月23日:发布关于IPO被否企业重组交易的解答。
- 2018年3月13日:文灿股份过会,成为第一家携带“三类股东”成功过会的新三板企业。
- 2018年5月25日:2018创新层正式名单公布。
- 2018年6月15日:股转系统加入WFE附属会员,提升国际化水平。
- 2018年8月2日:全国股转系统将有高层人事变动。
数据与图表
回购金额与指数表现
- 图1:显示A股回购金额与指数表现关系。
回购发生公司数占比及行业金额
- 图2:显示2010年至今A股回购发生公司数占比及行业金额。
回购比例不同的个股PE、PB中位数
- 图3:显示不同回购比例下个股PE和PB中位数。
新三板PB区间分布公司个数占比
- 图4:显示新三板PB区间分布情况。
新三板市盈率分布
- 图5和图6:显示2015年4月和2018年8月新三板做市板块市盈率分布。
部分市盈率小于12X的公司
- 表3:列出部分市盈率低于12X的新三板公司。
新三板摘牌大股东回购与A股公司回购比较
- 表4:比较新三板摘牌大股东回购和A股公司回购在回购目的、资金来源、回购比例、回购价格、回购对象和法规遵循等方面的差异。
结论
本文强调了新三板回购制度的完善对市场稳定和资本结构优化的重要性,同时指出当前新三板回购制度的特殊性及改革的迫切需求。随着政策的逐步推进,新三板有望在回购制度上取得实质性进展,以更好地支持企业发展和市场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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