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银行资负表系列4_畅想银行永续债_21页_963kb
报告摘要
银行永续债专题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银行永续债是一种创新型混合资本工具,属于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具有长期性、无到期日、可减记或转股等吸收损失的特性。巴塞尔协议Ⅲ实施后,海外银行已广泛采用永续债作为补充资本的重要手段。而我国目前尚未发行银行永续债,但监管政策正逐步推动其创设。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1. 监管政策背景与资本补充需求
- 监管目标:当前监管政策强调控制杠杆、去通道、引导银行回归传统信贷,推动风险收益对等。
- 资本压力:随着监管要求的提高,银行资本补充频率加快、质量提升。
- 资本结构问题:我国银行资本充足率虽总体较高,但其他一级资本较薄,二级资本偏厚,结构上存在脆弱性。
- 政策预期:央行(2018)3号文的出台预示银行永续债发行将逐步破冰。
2. 银行永续债应具备的特征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2〕56号):
- 期限:无固定期限或很长。
- 清偿顺序:排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二级资本债之后,与优先股同级,优于普通股。
- 赎回方式:发行后至少5年方可赎回,且不得形成赎回预期。
- 利息支付:可延迟支付,且不构成违约,利息必须来自可分配项目。
- 股息制动:若未支付永续债利息,则不能对普通股股东支付股息。
- 吸收损失方式:包括减记和转股两种,减记可部分或全额,转股可部分或全额,以恢复资本充足率至监管触发点以上。
3. 银行永续债与其他资本工具对比
| 资本工具 | 期限 | 权益属性 | 票息/股息 | 转股条款 | 减记条款 | 赎回条款 | 回售条款 | 下修条款 | 票面利率调整 | 利息延迟支付 |
|---|---|---|---|---|---|---|---|---|---|---|
| 永续债 | 无期限或很长 | 较弱 | 票息高 | 可有 | 可有 | 有 | 无 | 无 | 有 | 有 |
| 可转债 | 无期限 | 较强 | 票息较低 | 有 | 无 | 有 | 无 | 无 | 有 | 无 |
| 优先股 | 有期限 | 较强 | 股息率高 | 有 | 无 | 有 | 无 | 无 | 有 | 无 |
| 二级资本债 | 有期限 | 较弱 | 票息较高 | 无 | 有 | 有 | 无 | 有 | 无 | 无 |
4. 境外银行永续债特点
- 吸收损失方式:减记与转股兼有。
- 条款设计:如荷兰合作银行、塞浦路斯银行、巴西银行等案例显示,永续债常具备较高的票面利率、明确的赎回与利率重置机制,以及触发条件清晰的减记或转股条款。
- 投资者偏好:减记型工具因条款相对简单、发行利率较高,更受市场欢迎。
5. 发行障碍与建议方案
| 障碍 | 建议方案 |
|---|---|
| 法律障碍:《公司法》限制公司债券无到期日 | 通过国务院认定,将永续债视为“其他证券”,从而规避法律冲突 |
| 偿还顺序:永续债与优先股的清偿顺序未明确 | 建议两者处于同一顺位,触发条件同步生效 |
| 吸收损失方式:减记与转股的实施方式不明确 | 建议明确减记和转股的触发条件与执行方式 |
| 审批与监管:涉及多部门协调 | 强化监管协调,推动系统性解决方案 |
| 投资者结构:当前投资者主要为金融机构,不利于风险分散 | 建议引入私人银行等高净值投资者 |
| 发行场所:未明确是否在银行间市场或交易所市场 | 建议优先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后续根据吸收损失方式调整场所 |
| 会计与税务认定:尚未明确 | 建议将永续债作为负债处理,允许利息在税前扣除,以降低发行成本 |
建议与展望
对银行的建议
- 迅速准备:不同类型银行应根据自身体量和资本结构,制定合适的发行策略。
- 灵活选择:可优先考虑减记型或转股型永续债,以适应监管要求和市场接受度。
对投资者的建议
- 深入了解:需充分认知永续债的期限长、流动性差、利息支付有延迟、存在减记或转股风险等特性。
- 风险偏好匹配:高风险高收益的永续债更适合风险偏好较高的投资者。
结论
银行永续债作为补充其他一级资本的重要工具,具有战略意义。其发行将有助于改善我国银行资本结构,增强资本质量。尽管目前面临法律、监管、审批、投资者结构等多重障碍,但央行3号文的出台预示着破冰在即。未来应推动其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并明确相关条款与操作机制,以实现有效资本补充与风险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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