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桥学院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_198页_1mb
报告摘要
津桥学院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总结
核心内容
津桥学院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是由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设立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以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简称“津桥学院”)的学费和住宿费收入作为基础资产,通过优先/次级分层、差额支付承诺、担保及回售和赎回机制等综合增信措施,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提供保障。专项计划共发行十档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及一档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均获得AAA信用评级。
主要观点
- 基础资产:津桥学院对在籍学生及住宿学生所享有的学费和住宿费债权,为专项计划的现金流来源。
- 信用增级方式:通过优先/次级分层、差额支付承诺、云南城投集团担保及现金流划转机制等多重保障手段,提升专项计划的安全性。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包括津桥学院01至津桥学院10,预期到期日从2015年11月26日到2024年11月26日,每档均有明确的目标募集规模和预期收益计算方式。
-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津桥学院持有,金额为5,000万元,不设预期收益率,主要用于防范原始权益人道德风险。
- 现金流划转机制:根据专项计划的信用评级和相关方的履约情况,现金流划转日会有所调整,确保专项计划资金的及时归集与分配。
- 风险提示:包括原始权益人办学风险、现金流预测偏差、学生违约、管理机构违约、差额支付承诺人和担保人信用风险、回售和赎回安排不能实施等,投资者需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 投资者权利与义务:投资者可了解专项计划信息,有权参与分配清算资产,但需自行承担投资损失。
关键信息
一、专项计划结构
- 资产支持证券类型:分为优先级(10档)和次级(1档)。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 津桥学院01至津桥学院10。
- 预期到期日分别为2015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6日。
- 目标募集规模分别为1,000万至175,000万元。
- 每份资产支持证券的面值与参与价格均为100元。
- 总份数为10,500,000份,其中优先级为10,000,000份,次级为500,000份。
-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金额为5,000万元,由津桥学院持有,不设预期收益率。
二、现金流与信用增级
- 基础资产现金流:专项计划存续期间,专项计划账户的现金流来源于津桥学院的学费和住宿费收入。
- 现金流划转规则:
- 当信用评级为AAA且无违约事件时,现金流划转日为每月第三个工作日。
- 当信用评级为AA+至AA时,现金流划转日为每周五。
- 当专项计划终止时,划转日为终止日。
- 必备金额:专项计划在特定期间内需达到的最低现金流,用于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和预期收益,具体如下:
| 特定期间 | 必备金额(万元) |
|---|---|
| 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 | 9,043.19 |
| 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 | 12,878.19 |
| 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 | 15,467.79 |
| 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 | 17,762.55 |
| 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 18,729.10 |
| 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 | 19,962.80 |
| 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 | 20,404.80 |
| 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 22,718.80 |
| 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 23,500.10 |
| 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 24,160.50 |
三、信用增级机制
- 优先/次级分层: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获得偿付,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在优先级无法偿付时承担损失。
- 差额支付承诺:津桥学院承诺在专项计划资金不足时补足差额。
- 担保机制:云南城投集团对差额支付义务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回售与赎回安排:津桥学院06至津桥学院10可在特定期间进行回售或赎回,相关准备金由津桥学院设立并管理。
四、主要风险
- 原始权益人风险:包括被限制招生、停止办学或破产。
- 现金流预测风险:学费及住宿费收入受招生规模、退学率等不确定因素影响。
- 学生违约风险:在籍学生或住宿学生未能按时缴纳费用。
- 管理机构风险:管理人、托管人、资产服务机构等未能尽责履职。
- 差额支付承诺人与担保人信用风险:若未能履行承诺,将影响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兑付。
- 回售与赎回安排风险:若回售或赎回承诺人未履行相关义务,将影响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利益。
五、其他重要信息
- 专项计划账户:用于接收、存放、划转资金,所有货币收支必须通过该账户进行。
- 资金归集账户:用于接收学费和住宿费收入,资产服务机构需将所有收入划入该账户。
- 回售和赎回准备金账户:用于储备回售和赎回所需资金。
- 信息披露:管理人、托管人等需定期披露《资产管理报告》、《托管报告》、《收益分配报告》等。
- 清算机制:若专项计划终止,将根据清算方案进行资产分配。
- 提前终止机制:当发生特定事件(如原始权益人连续中断运营、评级下降等),管理人可召开持有人大会决定是否提前终止专项计划。
六、参与机构
| 机构名称 | 职责 |
|---|---|
| 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 | 管理学费和住宿费收入,归集至专项计划账户 |
| 管理人 | 管理专项计划资产,分配收益,监督相关方履行义务 |
| 托管人 | 托管专项计划资金,执行划款指令 |
| 监管银行 | 监督资金归集账户和回售和赎回准备金账户 |
| 担保人/云南城投集团 | 对差额支付义务提供担保 |
| 评级机构/中诚信 | 对专项计划进行信用评级,提供评估报告 |
| 法律顾问/大成 | 提供法律支持与意见 |
| 会计师/信永中和 | 进行专项计划验资、核算及审计 |
| 评估师/中发国际 | 对基础资产进行评估 |
| 登记托管机构/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 登记及托管资产支持证券 |
| 交易撮合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 | 提供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与转让平台 |
七、法律与监管
- 专项计划依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及《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设立。
- 所有参与方需遵守相关法律及协议条款,若违反可能引发违约责任。
- 专项计划的终止、清算、提前终止等均需经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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