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热电供热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_188页_6mb
报告摘要
《临淄热电供热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文件是《临淄热电供热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介绍了专项计划的基本情况、交易结构、相关方职责、资产支持证券的分类与收益情况、风险揭示以及相关法律文件和定义。该专项计划通过购买淄博市临淄热电厂有限公司的供热合同债权,为资产支持证券提供现金流保障,并通过信用增级、差额支付、担保等方式确保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兑付。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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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支持证券的性质:
- 资产支持证券仅代表专项计划权益的份额,不属于管理人或其他服务机构的负债。
- 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A-1至A-5)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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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计划的结构:
- 专项计划设立目的是将认购资金用于购买基础资产,即供热合同债权,并通过专项计划资产进行管理与分配。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在兑付日优先获得分配,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仅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兑付完毕后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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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增级与保障机制:
- 差额支付义务人承诺在专项计划资金不足时以自有资金补足。
- 担保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确保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兑付。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获得AA+级信用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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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资产与现金流:
- 基础资产为淄博市临淄热电厂有限公司在5年内依据供热合同收取供热费的债权及其从权利。
- 基础资产的现金流直接影响资产支持证券的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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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揭示:
- 投资者需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包括原始权益人破产、差额支付义务人违约、担保人信用风险、基础资产现金流不足、管理风险、评级降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与法律风险及其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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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要求:
- 投资者需为合格投资者,了解并承担投资风险。
- 投资者应仔细阅读《计划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与防范措施”部分。
关键信息
一、资产支持证券基本信息
| 资产支持证券 | 预期到期日 | 预期收益率(%) | 目标募集规模(万元) |
|---|---|---|---|
| A-1 | 2017年6月24日 | 5.00 | 10,900 |
| A-2 | 2018年6月24日 | 5.50 | 10,800 |
| A-3 | 2019年6月24日 | 6.00 | 11,500 |
| A-4 | 2020年6月24日 | 7.00 | 12,200 |
| A-5 | 2021年6月24日 | 7.20 | 12,300 |
|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 2021年6月24日 | 无预期收益率 | 3,000 |
二、专项计划关键时间节点
- 初始日/基准日:2016年6月24日
- 专项计划设立日:资金募集达到目标规模并完成验资
- 截止日:2021年6月24日
- 资金分配与兑付日:根据《计划说明书》规定,按期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与本金分配。
三、主要参与方
| 参与方 | 名称 | 职责说明 |
|---|---|---|
| 原始权益人 | 淄博市临淄热电厂有限公司 | 提供基础资产(供热合同债权) |
| 担保人 | 淄博市临淄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
| 计划管理人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管理专项计划资产,代表专项计划进行交易操作 |
| 托管银行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托管专项计划资金,执行划款指令 |
| 监管银行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监督基础资产现金流的归集与管理 |
| 登记托管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负责资产支持证券的登记与转让 |
四、专项计划的信用保障
- 差额支付机制:若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差额支付义务人需以自有资金补足。
- 担保机制: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确保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兑付。
- 保证金账户:原始权益人需在专项计划设立日存入1,500万元保证金,用于应对差额支付需求。
五、专项计划的合法性
- 专项计划依据《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设立。
- 所有参与方承诺遵守《计划说明书》及专项计划文件的约定,确保专项计划的合法性与合规性。
六、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结构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
-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原始权益人认购,未经批准不得转让。
七、专项计划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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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类型:
- 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
- 差额支付义务人违约风险
- 担保人信用风险
- 基础资产现金流不足风险
- 管理风险
- 评级降低风险
- 市场风险
- 流动性风险
- 政策与法律风险
- 其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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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措施:
- 原始权益人需持续履行供热义务
- 差额支付义务人需及时补足差额
- 担保人需提供信用支持
- 计划管理人需监督资产池现金流
- 投资者需自行承担风险并进行独立判断
总结
该专项计划通过购买淄博市临淄热电厂有限公司的供热合同债权,为资产支持证券提供现金流来源。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在兑付日优先获得分配,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在优先级兑付完毕后参与分配。专项计划设有差额支付义务和担保机制以保障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兑付安全。投资者需为合格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并确保充分了解相关风险与保障措施。计划管理人、托管银行、监管银行等机构在专项计划的设立、运作及终止过程中承担各自职责,确保资产安全与合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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