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固收地方政府财政与城投平台专题二:关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你能知道的方方面面-20210428-东北证券-39页_4mb
报告摘要
债券研究报告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报告围绕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定义、形式、演进及化解方式展开,重点分析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监管政策变化及当前化解路径。报告指出,隐性债务主要指地方政府在法定债务限额之外,通过担保、财政资金支持等方式为政府举借的债务,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政策的不断收紧和规范,隐性债务的化解成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重点。
主要观点
- 隐性债务定义: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是指在法定债务限额之外,由地方政府提供担保或财政资金支持偿还的债务,包括融资平台举债、政府投资基金、PPP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渠道形成的债务。
- 隐性债务演变:分为三个阶段:萌芽、发展期(2014年之前),削弱、抑制期(2014年-2017年),遏制、化解期(2018年起至今)。
- 监管政策变化:
- 2014年国发〔2014〕43号文确立了地方政府合法举债机制,推动隐性债务显性化。
- 2018年起,中央进一步强调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化解存量债务。
- 2020年底,建制县隐性债务化解试点方案在全国推广,允许通过再融资债券置换隐性债务。
关键信息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形式
- 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直接向地方国企等借款,并承诺财政资金偿还。
- 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直接向金融机构融资,并承诺财政资金偿还。
- 地方政府通过地方国企向金融机构融资,并以财政资金承担偿债责任。
- 地方政府对融资进行担保,如出具担保函、安慰函等。
- 通过设立政府投资基金、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违规融资。
- 利用或虚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违法违规融资。
-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负债仍呈上升趋势,但新增债务基本不纳入隐性债务范畴。
隐性债务化解方式
-
利用政府自身资源或市场化手段直接化债:
- 优化财政预算,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 盘活存量资产,如土地、房产等。
- 市场化置换,与金融机构合作进行债务展期、重组等。
- 平台转制整合,推动市场化转型。
- 对失去清偿能力的平台进行破产重整或清算。
-
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化债:
- 通过再融资债券偿还存量债务,部分省份将再融资债券纳入新增债务限额。
- 建制县隐性债务化解试点方案推出,将隐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
地方政府债务衡量指标
- 法定债务率:(一般债务余额 + 专项债务余额) / (一般公共预算财力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 × 100%。分为红、橙、黄、绿四个等级。
- 隐性债务指标:通过各地区预算执行报告中的描述推断,部分省份如黑龙江、西藏、河南明确提及隐性债务风险等级评定。
- 债务指标升级:2011年、2014年、2020年分别进行了三次指标体系升级,更加细致地监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结构清晰内容总结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演进阶段
| 阶段 | 时间 | 特点 |
|---|---|---|
| 萌芽、发展期 | 2014年之前 | 隐性债务迅速扩张,为应对金融危机而出现 |
| 削弱、抑制期 | 2014年-2017年 | 隐性债务边缘化,合法举债机制确立 |
| 遏制、化解期 | 2018年起至今 | 新增隐性债务受控,存量债务逐步化解 |
隐性债务化解途径
| 化债方式 | 描述 |
|---|---|
| 利用政府资源或市场化手段 | 通过财政预算调整、资产盘活、债务重组等方式直接化解债务 |
| 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 通过再融资债券置换隐性债务,部分省份将再融资债券纳入新增债务限额 |
债务衡量指标
| 指标 | 计算方式 | 风险等级 |
|---|---|---|
| 法定债务率 | (一般债务余额 + 专项债务余额) / (一般公共预算财力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 × 100% | 红、橙、黄、绿 |
| 隐性债务指标 | 通过预算报告推断 | 部分省份明确提及 |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负债情况
- 发债规模:2018年为2.1万亿元,2020年为4.4万亿元,复合增长率达42.6%。
- 债券余额:2018年为7.4万亿元,2020年为10.9万亿元,复合增长率达24.72%。
- 负债占比:2018年城投债余额占地方综合财力的43.5%,2020年上升至57.7%。部分省份如天津、重庆、湖南、江苏等,该比例已突破100%。
风险提示
- 隐性债务化解低于预期:若隐性债务化解不及预期,可能对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及城投债券信用风险产生影响。
- 监管政策持续收紧:2021年国发〔2021〕5号文强调清理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剥离政府融资职能,防范隐性债务风险。
附录关键数据
- 2020年各省法定债务率:
- 天津、贵州、内蒙古、青海处于黄档,其余省份处于绿档。
- 西藏由于上级补助规模大,法定债务率仅为17.18%。
- 2020年再融资债券发行情况:
- 全国26个省份、2个单列市发行再融资债券,用于置换存量政府债务。
- 例如:20江苏债23发行规模150亿元,用于偿还纳入政府管理的存量债务本金。
结论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管理与化解已成为政策关注的核心内容,随着监管政策的不断细化与加强,隐性债务逐步显性化、合法化。地方融资平台作为隐性债务的重要载体,其市场化转型和债务化解是当前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关键任务。未来需重点关注债务化解进展,以及城投债在地方综合财力中的占比,以评估其投资价值与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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