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9-安信证券-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专题(三)_全面解析特殊再融资债_10页_648kb
报告摘要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专题总结:全面解析特殊再融资债
核心内容概述
特殊再融资债是为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而推出的新型债券工具,其资金用途从传统的“偿还到期债券本金”转变为“偿还存量债务”,成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手段。自2020年12月起,特殊再融资债在多个试点中发挥关键作用,帮助地方清理隐性债务。
主要观点
- 特殊再融资债是地方政府债券的一种新类型,主要用于化解隐性债务。
- 2020年12月起,部分再融资债资金用途发生转变,用于偿还存量债务。
- 特殊再融资债分为三种类型,分别用于建制县隐债化解试点、偿还纳入政府预算的存量债务、以及全域无隐债试点。
- 特殊再融资债的发行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密切相关,是政府应对隐性债务风险的重要措施。
关键信息
1. 地方政府债券分类
| 债券类型 | 募集资金用途 | 备注 |
|---|---|---|
| 新增债券 | 用于筹措建设投资资金 | 受财政部下达的债务限额限制 |
| 置换债券 | 用于置换非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 | 2015-2018年大规模发行 |
| 再融资债券 | 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 | 2018年4月首次发行 |
| 特殊再融资债券 | 用于偿还存量债务 | 2020年12月起部分再融资债用途变更 |
2. 特殊再融资债的三种类型
- 建制县隐债化解试点:2020年12月至2021年9月,全国累计发行6128亿元特殊再融资债,用于化解建制县隐性债务。辽宁、重庆、天津发行规模领先。
- 偿还纳入政府预算的存量债务:截至2022年1月,仅“20江苏债23”为此类用途,用于偿还2014年甄别纳入预算但未完成置换的债务。
- 全域无隐债试点:2021年10月起,广东、上海和北京启动试点,特殊再融资债成为隐性债务清零的重要工具。广东于2022年1月宣布实现隐性债务清零。
3. 历史债务置换回顾
- 第一轮(2015-2018):置换债用于置换非债券形式的政府存量债务,累计发行12.2万亿元。
- 第二轮(2019):支持建制县隐债化解试点,首批试点地区包括贵州、云南、湖南等。
- 第三轮(2020.12-2021.9):特殊再融资债用于建制县隐债化解试点,累计发行6128亿元。
- 第四轮(2021.10至今):支持全域无隐债试点,广东、北京等地区大规模发行特殊再融资债。
4. 特殊再融资债发行回顾
- 总发行规模:2020年12月至2022年1月,特殊再融资债累计发行9969亿元。
- 债券类型分布:一般债4285亿元,专项债5684亿元。
- 发行集中月份:2020年12月、2021年1月、12月和2022年1月,四个月合计发行73.2%的规模。
- 发行规模前四省市:北京(2770亿)、广东(1121亿)、辽宁(500亿)、重庆(500亿)。
- 其他省市:天津、江苏、贵州、河南、四川、山东、福建发行规模超过400亿;云南、新疆、青海等发行规模小于100亿。
风险提示
- 数据统计可能存在遗漏。
- 信息披露不充分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
- 城投监管政策存在超预期变动的风险。
图表目录
- 图1:2015-2018年全国置换债发行规模(亿元)
- 图2:全国特殊再融资债月度发行规模(亿元)
- 图3:截止2022年1月25日全国各省份特殊债券发行规模(亿元)
结论
特殊再融资债作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工具,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发行规模和用途反映了地方政府化解隐性债务的策略和进展,同时也体现了政策调控的动态变化。未来,随着隐性债务化解工作的持续推进,特殊再融资债的发行与使用可能继续影响地方政府的债务结构和财政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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