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7-上交所科创板-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_6页_274kb
报告摘要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结
总则
- 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事务。
- 制定细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秘鲁的职责权限进行界定。
任职资格
- 基本要求:
- 熟悉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良好职业道德。
- 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 禁止情形:
- 符合《公司法》禁止担任董秘情形。
- 近3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市场禁入未过、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
- 现任监事、证券事务所工作人员。
职责
- 主要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包括发布、保密、内幕信息报送。
- 协助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职责,监督媒体报道。
- 组织筹备会议(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并担任记录。
- 推动公司规范化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
- 协助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事务,组织相关培训。
- 提示董事、高管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 附加职责:
- 保持职责履行中汇报和保密义务,推动公司合规管理。
任免程序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可由董事、副总、财务总监担任兼任。
- 聘任董事会秘书前需签订保密协议,并授权证券事务代表代为履职。
附则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董事会有权修订。
- 要求董事会秘书按要求参加交易所组织的后续培训,每2年至少参加一次。
- 公司董事会应在董秘空缺后三个月内重新任命,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暂代部分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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