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8-上交所科创板-安达智能_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_6页_183kb
报告摘要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总则
- 明确董事会秘书是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对接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保障其知情权和会议参与权。
- 董事会秘书工作受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约束。
任职资格
- 基本条件: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熟悉公司经营情况,具有良好沟通能力;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 禁止担任的情形:不符合《公司法》第146条规定情形;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最近三年受到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公司现任监事;其他交易所认定不适合的情形。
主要职责
- 核心职责: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内幕信息保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
- 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筹备各类会议、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协助风险防范、配合股东及监事会议、履行董事、监事的提示义务等。
任免程序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解聘条件:
- 符合任职资格限制;
- 连续三年未参加培训;
- 长期无法履行职责;
- 存在严重工作失误或违规行为。
- 连续未任命情况下权力转移:董事会秘书空缺超过3个月,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
考核与奖惩
- 董事会及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的考核与薪酬。
- 违反规定的董事会秘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接受证券监管部门的惩戒。
附则
- 董事会秘书需参加交易所后续培训、签订保密协议,保障其独立履行权利与义务。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与现行法律产生冲突时按法律执行。
- 制度由董事会通过后实施并负责解释,于2022年8月17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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