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8-上交所科创板-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_7页_210kb
报告摘要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总结
1. 总则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联络人,负责规范其工作职责和程序,促进履职。该制度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和公司章程制定。
2. 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财务和法律专业知识、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不得担任的情形包括有违法行为、被处罚、不适合担任等情况。
3. 主要职责
包括:办理信息披露事务(如保密、内幕信息上报)、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规定、关注媒体并澄清消息、组织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协助公司治理(如避免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管理投资者关系、处理股权事务,并遵守忠实、勤勉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4. 任免程序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资格证书和后续培训要求。聘任需提前备案,解聘条件包括不符合资格、未培训或不能履职等。
5. 附则
本制度覆盖董事会秘书的基本内容,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并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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