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5-上交所科创板-特宝生物_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2年10月)_6页_143kb
报告摘要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摘要
总则
- 制定目的:规范董事会秘书工作,保障其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作用。
- 总体要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
选任
- 任职条件:
- 良好品质、职业道德、必要的专业能力和经验。
- 取得上交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 符合《章程》其他条件。
- 禁止任职情形:
- 法律禁止担任公司董监高的情形。
- 近三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未到期)。
- 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
- 近三年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
- 现任监事。
- 选任程序:
- 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交所备案推荐人选并提交相关材料。
- 上交所备案后5个交易日内无异议方可聘任。
履职职责
- 普通职责: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包括保密和内幕信息报送。
- 股权管理、投资者关系维护。
- 协助公司治理、召集会议等日常事务。
- 特殊职责:
- 遇重大风险事件应主动警示并向上交所报告。
- 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培训与管理
- 必须通过资格培训并取得证书。
- 董秘到期前需定期参加后续培训,被通报批评者应重新培训。
- 董秘空缺或离职时,应及时指定代行人员并向上交所备案。
解聘与权限保障
- 禁止无故解聘董秘。
- 有重大过失、离职理由不充分或严重违规时,公司应按程序解除聘用。
- 董秘对不当解聘可向上交所申诉。
相关规章制度摘要
- 本细则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两类规范性文件效力优先。
- 适用于公司治理结构及董事会秘书层级设计。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