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7-上交所科创板-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_5页_270kb
报告摘要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结
总则
本细则旨在规范公司提名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提名委员会由董事组成,向董事会负责。
人员组成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任期与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委员辞职需报告董事会。
职责与权限
委员会负责确定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如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人选标准、程序和建议;建议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搜寻、审查候选人并向董事会提出书面建议;履行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议事规则
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或指定独立董事代为;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审议意见需过半数通过;原则要求委员亲自出席并作出明确意见;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委员与议题存在关联关系时应回避。
附则
“以上”含本数;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和章程执行;解释权归属董事会;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