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7-上交所科创板-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_4页_272kb
报告摘要
一、总则
-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人员组成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批准,任期与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
- 设召集人1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工作。
- 职责包括审议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等事项,向董事会报告。
三、职责与权限
-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提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建议、重大资本运作方案及其他影响发展的重大事项的建议。
- 拥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议事规则
- 会议须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表决遵循过半数通过原则。
- 委员因故缺席可授权其他委员代为出席。
- 会议记录及审议意见需保存10年以上,涉及保密义务。
- 遇利害关系事项,委员须回避表决。
五、附则
- 在细则修改、生效时间及法律冲突等条款中,明确以最新董事会决议及国家法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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