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国水务二期供水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风险揭示书_8页_4mb
报告摘要
中国水务二期供水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风险揭示书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风险揭示书》是中国水务二期供水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认购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向认购人全面揭示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帮助其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主要风险类别及关键信息
一、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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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
原始权益人若破产,其水费收取可能受影响。尽管中国水务承诺提供资金支持,但该承诺函未经过内部决议、公告,也未有律师意见支持,存在合法性与可操作性不确定性。 -
现金流预测风险
基础资产现金流受销售水量、售水价格、水费收缴率等因素影响,若上述因素波动,可能影响专项计划的现金流。此外,原始权益人管网漏损率高、设施老化等问题也可能影响供水能力,进而影响现金流预测的准确性。 -
原始权益人经营风险
- 经济环境风险:水务行业与宏观经济相关,若出现不利变化,可能影响原始权益人经营业绩。
- 流动性风险:若原始权益人现金流入不足,可能影响其日常运营,进而影响水费收入。
- 水源供应风险:水源污染或极端天气(如旱灾、洪灾)可能增加制水成本,影响供水量。
- 水费收入结算风险:若出现水费拖欠或结算周期延长,可能影响基础资产现金流。
- 质量控制风险:供水质量若因原水污染、净水剂比例不当或管网问题不符合标准,可能引发安全风险。
二、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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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增级措施相关风险
差额补足义务人未履行义务可能导致投资者损失。 -
市场风险
市场利率波动可能影响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价格。 -
流动性风险
在交易对手有限的情况下,投资者可能面临无法及时以公允价格出售证券的风险。 -
评级风险
评级机构可能根据未来情况撤销或降低评级,对证券价值产生负面影响。 -
资金混同风险
原始权益人仍代替计划管理人收取水费,存在资金混同风险。
三、与专项计划管理相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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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与托管人违约违规风险
若管理人或托管人违反相关法规或计划文件,可能影响专项计划运作及投资者收益。 -
专项计划账户管理风险
账户被挪用或因管理人、托管人破产、解散等被查封、冻结,可能影响资金安全。 -
监管银行违约违规风险
若监管银行违反《监管协议》,可能影响水费收入的监管与分配。 -
专项计划运作风险
计划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决策等可能影响专项计划收益水平,存在判断失误风险。
四、其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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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与法律风险
专项计划相关法规可能变化,对计划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
税收风险
投资者可能需缴纳额外税费,相关机构不承担补偿责任。 -
不可抗力风险
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影响专项计划资产与收益。 -
技术风险与操作风险
技术系统故障或操作失误可能影响交易正常进行,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 -
基础资产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风险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或未完成登记,可能引发善意第三人主张权利的风险。
特殊风险揭示
1. 运营资质风险
- 萍乡水务:尚未与锅底潭水库签署书面合同,存在水源供应不稳定风险。
- 芦溪水务:尚未与山口岩水库签署书面合同,存在水源供应不稳定风险。
- 资质证书到期:芦溪水务、新余水务的《取水许可证》已到期,存在无法继续供水的风险。
2. 未签署书面合同风险
部分用户未与原始权益人签署书面合同,可能选择其他供水单位,影响基础资产现金流。但因自来水供应具有自然垄断性,且原始权益人通常为唯一供水单位,该风险较低。
3. 水务行业政策风险
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水价有严格规定,若经营成本上升,原始权益人需按程序申请调价,否则可能面临水价无法及时调整的风险。
4. 监管账户被查封、冻结风险
原始权益人存在对其他金融机构的债务,监管账户可能被法院查封或冻结,影响水费收入的及时划付。
风险承担
- 若管理人、托管人违反约定导致专项计划资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 投资风险由认购人自行承担,管理人、托管人不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最低收益。
认购人声明
认购人承诺在参与专项计划前已充分了解相关风险,并符合合格投资者要求,愿意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投资风险。
注: 本总结为文档内容的提炼,未涵盖全部细节,建议投资者结合完整文件进行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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