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9-上交所科创板-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_10页_329kb
报告摘要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摘要
一、制度体系
- 法规依据:依据《公司法》《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 决策层级: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
- 权力限制: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得提前指定或干预审计委员会履职。
二、选聘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需满足以下条件:
- 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及相关资质;
- 健全组织机构与内部管理制度;
- 专业人员熟悉财会法规,并无证券期货执业违法记录;
- 近三年无重大处罚,负责审计的注册会计师无行政处罚。
三、评价标准
- 权重分配: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
- 评价要素:审计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工作方案、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等。
- 计分方法:审计费用报价得分=(1-∣报价-基准价∣/基准价)×权重系数
- 费用调整:允许参考物价指数等因素调整费用,降幅超20%披露原因。
四、重要规则
- 会计师事务所任期为一年,续聘可免选聘程序。
- 同一合伙人累计服务满5年,须间隔5年才能续聘。
- 改聘时应详细披露理由,前任会计师可陈述意见。
五、违规与责任
- 错误选聘导致严重后果,可通报批评、追偿损失或经济处罚。
- 需加强信息安全保护,重要文件保存至少10年。
- 年度评估需在第四季度前完成,变更应提前10天通知事务所。
六、决策程序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流程,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与监督职责,确保过程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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