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4-上交所科创板-江航装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_8页_167kb
报告摘要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总结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保障审计质量的提升与各方权益,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总则核心原则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 控股股东不得干预选聘过程,确保审计独立性。
选聘基本要求
- 合格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法定资质、独立性和良好声誉等条件。
- 注册会计师须满足无违纪违法记录要求,且公司每年对事务所的选择标准和流程进行监督。
选聘操作流程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选聘或邀请选聘,应确保公平公正。
- 选聘基准价以满足条件事务所报价平均值确定,质量评价应占权重不少于40%。
- 事务所授予续约权通常不超过8年,审计费用可参考物价指数等调整。
撤换和轮换规定
- 出现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缺陷、影响审计工作等情形,应更换事务所。
-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任期合规,防止利益固化。
信息披露和信息安全
- 公司需披露所聘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包括审计费用、服务年限等。
- 注重信息安全保护,要求事务所签订保密条款。
监督与责任
- 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受聘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并向董事会汇报。
- 对于选聘违规,将对相关责任人采取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解除合约等措施。
- 程序执行不当或审计质量低下的事务所可能被禁止再次选聘。
该制度系统性地规定了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规范、程序和责任,以确保审计的独立性、质量与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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