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9-上交所科创板-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_5页_305kb
报告摘要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总结
一、核心内容概述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质量和财务信息披露水平,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该制度明确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流程、执业质量要求、改聘特别规定以及相关文件管理等内容,适用于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部分专项审计业务。
二、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1. 选聘原则与流程
- 选聘主体: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最终由股东大会决定。
- 选聘方式:公司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选聘、邀请选聘、单一选聘等方式,以确保公平、公正。
- 续聘条件:符合公司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可直接续聘,无需再次公开选聘。
2.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 必须具备有效的执业资格,符合《证券法》规定。
- 应有固定场所、健全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 注册会计师需熟悉国家财务法规,并具备完成审计任务的能力。
- 应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能够保密公司信息。
- 需遵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其他相关规定。
3. 选聘程序
- 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选聘政策、流程及内部控制制度。
- 审计委员会需审查应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并提出建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聘期为一年,可续聘。
4.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特别规定
- 改聘条件:除非出现重大执业质量问题、审计人员和时间安排无法保障年度报告披露、或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公司不得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改聘。
- 改聘程序:公司应按照选聘程序选择新会计师事务所。
- 信息披露:公司需披露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变更原因及与前后任的沟通情况。
- 改聘时间: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
5.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与轮换要求
- 审计委员会需定期评估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并向董事会提交评估报告。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五年承担公司审计业务后,需在接下来五年内轮换。
- 若存在未按要求轮换、审计费用大幅变动、前任审计团队转出等情况,审计委员会需保持高度谨慎。
6. 会计师事务所违规处理
- 若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如未按时提交报告、串通造假、分包审计等,公司可经股东大会决议不再选聘其承担审计工作。
7. 文件归档与保存
- 公司需妥善保存选聘、应聘、评审、受聘等相关文件和决策资料。
- 文件保存期限自选聘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十年,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销毁。
三、制度适用范围与效力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部分专项审计业务。
- 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四、制度意义
该制度旨在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性、独立性和连续性,强化内部控制与监督机制,保障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从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市场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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