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PPP资产证券化培培训材料-第三讲_资产证券化备案情况总结与备案要点分析-20177-34页_24mb
报告摘要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备案情况总结
核心内容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了系统性介绍,涵盖业务规则、产品备案情况、备案流程及关注要点、风险关注以及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方向。协会强调了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合规性、风险控制和创新方向。
主要观点
- 业务规则体系:协会建立了完善的业务规则体系,包括行政管理规定、自律管理规则、交易场所指引等,确保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规范发展。
- 备案情况:截至2017年6月30日,共有109家机构报送831只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总发行规模10542.08亿元。其中810只产品获得备案确认,规模10198.92亿元。
- 基础资产分类:主要基础资产类型包括融资租赁资产、信托受益权、公共事业收费权、小额贷款资产、不动产类资产等,其中公共事业收费权、信托受益权和小额贷款资产占比最高。
- 产品特点:产品发行规模平均在5-15亿元之间,平均期限约4年,发行利率在4%~12%之间。不同基础资产类型有不同的发行期限和规模,如不动产类资产证券化产品期限较长,规模较大。
- 参与机构:管理人主要包括证券公司和基金子公司,其中德邦证券、华泰证券、中信证券等是主要发行机构。原始权益人种类丰富,涵盖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单位等。
- 投资者结构:主要面向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因门槛较高数量较少。投资者数量平均为11个,单只产品最大认购规模为131.81亿元,最小为100万元。
- 风险关注:协会关注基础资产界定、转让、现金流偏差、资金混同、循环购买及原始权益人重大变更等问题,强调管理人需进行充分尽职调查,设置合理的风险缓释措施,并持续进行风险监控和信息披露。
- PPP项目资产证券化: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在政策支持下快速发展,已发行4只产品,规模27.14亿元。未来发展方向包括扩大投资群体、推动绿色金融、完善操作细则等。
关键信息
基础资产负面清单
- 不适宜采用资产证券化业务形式或不符合监管要求的基础资产包括:
- 以地方政府为直接或间接债务人的基础资产(但PPP项目财政补贴除外)
- 以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为债务人的基础资产
- 矿产资源开采收益权、土地出让收益权等现金流不确定的资产
- 不能直接产生现金流、仅依赖处置资产的资产
- 法律界定及业务形态缺乏相关性的资产组合
-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资产
- 以上述资产为最终投资标的的信托计划受益权等
备案流程与材料
- 备案路径为:ba.amac.org.cn
- 备案材料包括备案登记表、专项计划说明书、交易结构图、发行情况报告、法律意见书、财务报告、认购人资料表、基础资产专项说明等
- 需要满足销售适当性承诺、基础资产未列入负面清单的承诺、交易场所无异议函等要求
基础资产分类与占比
- 融资租赁资产:209只,规模1943.87亿元,占比19.06%
- 信托受益权:107只,规模2414.46亿元,占比23.67%
- 公共事业收费权:98只,规模970.81亿元,占比9.98%
- 小额贷款资产:130只,规模1916.08亿元,占比18.18%
- 不动产类资产:43只,规模635.16亿元,占比6.02%
- 其他金融债权类:包括两融债权、股票质押债权、保理/信用证债权、住房公积金贷款类、票据收益权、保单质押贷款等,占比较少
PPP项目资产证券化
- 已备案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共4只,规模27.14亿元,基础资产类型包括BOT隧道项目合同收益权、供热收费权、污水处理收费权等
- 政策支持下,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有望进一步发展,特别是在环保、交通运输、市政工程等领域
- 需要建立多元化投资体系,提升市场化增信措施,改善二级市场流动性,完善操作细则
风险管理要点
- 基础资产界定:需准确、清晰界定基础资产,确保与原始权益人其他财产相区分
- 现金流预测:应遵循合理、审慎的原则,设置合理的预期参数值
- 资金混同风险:需设置混同风险的防范机制,确保现金流直接支付至专项计划托管账户
- 循环购买:需设置适当的入池标准,定期进行信息披露,并在合格资产规模不足时采取风险缓释措施
- 原始权益人重大变更:需关注其持续经营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采取风险缓释措施
结论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推动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建立完善的规则体系、备案流程和风险控制机制,确保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规范发展。同时,协会也在积极支持PPP项目资产证券化,鼓励创新和绿色金融,以促进传统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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