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CDR专题报告之二:独角兽召集令正名CDR,聚焦新经济领域-20180331-财通证券-12页
报告摘要
CDR专题报告总结
核心内容
2018年3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境外注册的红筹企业可通过CDR(中国存托凭证)方式在境内发行股票,为创新企业回归A股提供“绿色通道”。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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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R制度安排
- 明确境外注册的红筹企业可在境内发行股票。
- 推出存托凭证这一新的证券品种,并对相关基础制度作出安排。
- 优化证券发行条件,允许尚未盈利或存在未弥补亏损的创新企业上市。
- 针对VIE架构、投票权差异等特殊公司治理问题作出针对性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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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企业选取标准
- 聚焦七大新经济领域: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
- 企业需符合国家战略、具有核心竞争力、市场认可度高。
- 已在境外上市的企业需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
- 未在境外上市的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
- 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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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企业名单
- 已在境外上市且符合要求的企业:腾讯、阿里、百度、京东、网易。
- 未在境外上市且估值超过200亿元人民币的企业共有30家,包括蚂蚁金服、滴滴出行、小米、阿里云、宁德时代、菜鸟网络、陆金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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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R制度对三大问题的解决
- 同股不同价:CDR可能无法与基础股票自由兑换,以避免资本项下人民币自由兑换带来的风险,保护国内投资者利益。
- 监管问题:试点企业需遵守《证券法》相关规定,同步披露信息,证监会实施统一监管。
- 法律问题:CDR适用《证券法》,管辖权在境内,确保投资者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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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冲击与市场影响
- 已在境外上市的试点企业若发行4%-10%的CDR,预计资金规模在3182-7954亿元人民币之间,短期资金冲击可能达万亿。
- 未在境外上市的独角兽企业若全部上市,预计资金冲击接近3万亿元人民币。
- 短期可能对存量股票造成压力,但长期有助于提升行业整体估值,利好成长股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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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分化与投资建议
- 独角兽回归将加速成长股分化,现有龙头有望分享估值溢价。
- 建议重点关注工业互联网、互联网金融、云计算与云服务、新媒体、人工智能等板块。
- CDR的推行将促进价值投资,对缺乏业绩支撑的上市公司形成冲击。
关键信息
- 试点企业标准:聚焦七大新经济领域,强调创新与行业领先地位。
- CDR制度安排:包括存托凭证的发行、监管同步、法律适用等。
- 资金规模测算:境外上市企业CDR发行规模可能达万亿,未上市独角兽企业资金冲击接近3万亿。
- 独角兽回归影响:短期可能对市场造成冲击,但长期有助于提升行业估值,推动市场分化。
- 风险提示:政策落地较慢,政策可能发生变动。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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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目录:
- 图1:已在境外上市且人民币市值大于2000亿元的公司
- 图2:未在境外上市且人民币市值大于200亿元的公司
- 图3:CDR交易机制设计
- 图4:符合《若干意见》的试点公司资金规模测算
- 图5:未在境外上市的独角兽企业资金规模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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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师承诺与资质声明:
- 报告内容基于合规数据与专业分析,独立、客观、公正。
- 财通证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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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行业评级:
- 评级分为买入、增持、中性、减持、卖出。
- 公司评级基于未来6个月内相对大盘的预期涨幅。
- 行业评级基于未来6个月内行业整体回报与市场水平的比较。
总结
《若干意见》为创新企业回归A股提供了制度支持,特别是对独角兽企业通过CDR方式实现境内发行上市。该政策不仅优化了证券发行条件,还解决了同股不同价、监管与法律问题,体现了监管层对新经济领域发展的重视。试点企业名单聚焦于具有高成长性和市场影响力的公司,可能对A股市场产生较大的资金冲击,但也为行业带来估值提升和分化效应。投资者应关注重点行业及优质企业,把握市场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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