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31-财通证券-详解CDR专题报告之二_CDR_独角兽召集令_聚焦新经济_12页_716kb
报告摘要
CDR专题报告总结
核心内容
2018年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了境外注册的红筹企业可通过CDR(中国存托凭证)方式在境内发行股票,为创新企业上市开辟了“绿色通道”。
主要观点
- CDR制度为独角兽企业回归A股提供了便利,解决了创新企业尚未盈利或存在未弥补亏损的上市难题。
- 试点企业聚焦于七大新经济领域: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
- 试点企业需符合较高标准,包括市值、营收、技术领先性等,其中已在境外上市的企业需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未在境外上市的企业需估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具备快速增长的收入和领先技术。
关键信息
试点企业选取标准
- 已在境外上市企业: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的红筹企业,包括腾讯、阿里、百度、京东、网易。
- 未在境外上市企业:估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且在同行业中具有相对优势地位的企业,如蚂蚁金服、滴滴出行、小米、阿里云等。
CDR制度安排
- 存托凭证由境内存托人签发,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
- 存托凭证持有人享有与境外基础股票持有人相当的权益。
- 存托凭证的发行、交易行为适用《证券法》,境内监管机构负责管辖。
- 存托凭证与基础股票之间的转换方式由证监会规定,可能无法自由兑换。
三大问题及解决方案
- 同股不同价:CDR可能无法与基础股票自由兑换,以避免资金套利和保护国内投资者利益。
- 监管问题:试点企业需遵守《证券法》及境内监管要求,同步披露境外信息。
- 法律问题:CDR适用《证券法》,纠纷由境内法院管辖,保障投资者权益。
短期市场影响
- 已在境外上市的试点企业(腾讯、阿里、百度、京东、网易)合计市值达44221亿元人民币,按4%-10%的CDR发行比例,资金冲击可达1769-4422亿元人民币,预计短期资金冲击可能高达万亿。
- 未在境外上市的独角兽企业估值合计达27562亿元人民币,资金冲击预计更大,接近3万亿元。
长期影响
- 独角兽企业回归A股将加速成长股分化,现有龙头有望享受估值溢价。
- 重点可关注工业互联网、互联网金融、云计算与云服务、新媒体、人工智能等板块。
风险提示
- 政策落地可能较慢。
- 政策可能发生变动。
附录信息
- 分析师信息:姚珘,SAC证书编号:S0160518010003,邮箱:yaopin@ctesc.com;王镜,邮箱:wangjing1@cts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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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与公司评级
| 评级 | 说明 |
|---|---|
| 买入 | 个股相对大盘涨幅在15%以上 |
| 增持 | 个股相对大盘涨幅介于5%与15%之间 |
| 中性 | 个股相对大盘涨幅介于-5%与5%之间 |
| 减持 | 个股相对大盘涨幅介于-5%与-15%之间 |
| 卖出 | 个股相对大盘涨幅低于-15% |
| 行业评级 | 说明 |
|---|---|
| 增持 | 行业整体回报高于市场整体水平5%以上 |
| 中性 | 行业整体回报介于市场整体水平-5%与5%之间 |
| 减持 | 行业整体回报低于市场整体水平-5%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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