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CDR专题报告之二_独角兽召集令正名CDR_聚焦新经济领域_10页_737kb
报告摘要
CDR专题报告总结
核心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境外注册的红筹企业可通过CDR(中国存托凭证)方式在境内发行股票,为创新企业回归A股提供了制度支持与“绿色通道”。
主要观点
- CDR制度的设立:CDR是创新企业回归A股的重要方式,旨在推动新经济领域企业通过境内资本市场实现融资与估值提升。
- 试点企业选取标准:聚焦七大新经济领域,包括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强调企业需符合国家战略、具备核心竞争力和市场认可度。
- 企业规模要求:已在境外上市的企业需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未上市企业需估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具备高成长性、领先技术及行业优势。
- CDR制度设计:存托凭证由境内存托人签发,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与基础股票不自由兑换,避免跨境资本流动风险,保护国内投资者利益。
- 监管与法律安排:CDR适用《证券法》,监管同步,信息披露一致,且存托协议需明确适用中国法律,境内法院管辖。
关键信息
试点企业名单
已在境外上市企业(市值 ≥ 2000亿元人民币):
- 腾讯控股(35317.53亿元)
- 阿里巴巴(31775.80亿元)
- 百度(5730.29亿元)
- 京东(4023.38亿元)
- 网易(2691.82亿元)
未在境外上市企业(估值 ≥ 200亿元人民币):
- 蚂蚁金服
- 滴滴出行
- 小米
- 阿里云
- 美团点评
- 宁德时代
- 今日头条
- 菜鸟网络
- 陆金所
- 借贷宝
- 微众银行
- 平安医保科技
- 口碑
- 金融壹账通
- 京东金融
- 饿了么
- 平安好医生
- 威马汽车
- 联影医疗
- 蔚来汽车
- 爱奇艺
- 北汽新能源
- 优必选科技
- 聚宝瓶
- 神州专车
- 腾讯云
- 易商
- 瓜子二手车
- 猫眼电影
- 复宏汉霖
- 自如
- 易果生鲜
- 一下科技
- 快手
- 柔宇科技
- 奇点汽车
- 万达电商
- 阿里音乐
- 美丽联合集团
CDR资金冲击测算
- 境外上市企业:合计市值约79539亿元人民币,按4%-10%发行CDR,预计资金规模为3182-7954亿元人民币,若考虑溢价,短期资金冲击可能达万亿级别。
- 未境外上市企业:合计估值约27562亿元人民币,若全部上市,资金冲击接近3万亿元人民币,对A股市场流动性造成较大影响。
试点企业选取机制
证监会成立科技创新产业化咨询委员会,由行业专家、企业家、投资专家组成,综合评估企业商业模式、研发投入、创新能力、行业地位等因素,决定是否纳入试点。
亏损企业上市支持
《若干意见》明确,符合条件的创新企业即使尚未盈利或存在未弥补亏损,也可通过CDR方式在A股上市,体现出监管层对新经济企业发展的支持。
风险提示
- 政策落地较慢:CDR制度实施可能受到政策审批与执行进度影响。
- 政策变动风险:未来政策可能发生变化,影响CDR试点企业的选取与上市流程。
长期影响与市场关注方向
- 估值溢价:独角兽企业回归A股后,可能享受估值溢价,带动行业整体估值提升。
- 成长股分化:CDR的推行将加剧成长股内部的分化,龙头企业更受市场青睐。
- 重点关注板块:工业互联网、互联网金融、云计算与云服务、新媒体、人工智能等新经济领域。
结论
《若干意见》为创新企业回归A股提供了制度保障,明确了CDR的发行机制与监管框架,为新经济企业开辟了新的融资与估值提升渠道。虽然短期内可能对A股市场资金流动性造成压力,但从长期看,有助于提升资本市场对优质创新企业的认可度与估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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