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供水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推广公告_4页_1mb
报告摘要
濮阳供水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专项计划的管理人,发布了濮阳供水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推广公告。该专项计划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论证,并获得深交所出具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4)359号)。本计划旨在通过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资金,用于支持濮阳市供水业务的持续发展。
专项计划基本信息
- 计划名称:濮阳供水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 计划类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 目标募集规模:人民币305,000,000元
- 管理人: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资产支持证券类别
专项计划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两类: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5档)
| 系列 | 预期期限 | 还本付息方式 | 评级 | 预期年收益率 | 面值 | 规模(万元) |
|---|---|---|---|---|---|---|
| 濮阳供水01 | 1年 | 按年支付预期收益,到期一次还本 | AA+ | 6.5% | 100 | 5000 |
| 濮阳供水02 | 2年 | 按年支付预期收益,到期一次还本 | AA+ | 6.8% | 100 | 5500 |
| 濮阳供水03 | 3年 | 按年支付预期收益,到期一次还本 | AA+ | 7.1% | 100 | 6000 |
| 濮阳供水04 | 4年 | 按年支付预期收益,到期一次还本 | AA+ | 7.5% | 100 | 6500 |
| 濮阳供水05 | 5年 | 按年支付预期收益,到期一次还本 | AA+ | 7.9% | 100 | 7000 |
| 合计 | - | - | - | - | - | 30000 |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 预期期限:5年
- 募集规模:人民币500万元
- 认购方:原始权益人濮阳市自来水公司全额认购
推广对象要求
专项计划的推广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适当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
- 金融机构(如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及其发行的金融产品;
- 境外金融机构及其发行的金融产品(如QFII、RQFII等);
- 养老基金(如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
- 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人;
- 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非金融机构;
-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认购参与原则
- 发行期间不设单个账户最高申购金额限制;
-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已参与的申购在发行期内不可撤销;
- 首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 每次追加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且必须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 次级资产证券认购人认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视同为追加申购;
- 同一管理人管理的多只集合投资产品认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视为单一认购人。
计划成立原则
专项计划在推广期满后,若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则可宣告成立:
- 任一档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认购资金总额不低于计划说明书中规定的该档最低成立募集规模;
- 推广期间任一档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认购资金总额已达到目标募集规模,推广期可提前终止。
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中国民族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热线:010-59355749。
总结
该专项计划通过发行优先级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资金用于支持濮阳市供水业务。优先级证券提供不同期限和收益率的选择,次级证券由原始权益人全额认购。推广对象为合格机构投资者,且有明确的认购规则和计划成立条件,确保计划的合规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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