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5-上交所科创板-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_7页_302kb
报告摘要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总结
总则
-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选聘(包括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质量和财务信息质量。
- 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选聘行为需经过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控股股东不得干预选聘过程,确保独立性和合规性。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 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具备独立性、专业资格、固定工作场所、熟悉财务法规、专业人员齐全、良好执业记录和符合法律其他条件。
- 具体包括:
-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 专业人员不得因违法执业受处罚或刑事处罚。
- 评价时,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
选聘程序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选聘等,确保公平公正。
- 程序包括:前期准备、审计委员会审议选聘文件、执行选聘、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然后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 公司必须细化评价标准,校计算法公平,且聘期内可调整审计费用。
- 解聘或改聘需提前通知,特定情况下如审计质量问题可改聘。
解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 解聘时需提前10天通知事务所,股东大会表决时事务所可陈述意见。
- 改聘需审计委员会调查前任和拟聘事务所,评估服务质量,确保改聘理由充分。
- 报告期内不得无故改聘,以保障审计连续性和准确性。
信息披露、信息安全与监督
- 公司需在年报中披露审计费用、合伙人更换等信息,并公开评估报告。
- 强调信息安全,要求事务所保护公司信息,并对违反规定的事务所和人员进行处罚。
- 审计委员会需关注风险情形,如频繁变更事务所或审计质量缺陷,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处理。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修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 解释权在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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