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EBA-BS-2018-XXX_COR_HR_13页_313kb
报告摘要
总结:EBA/REC/2018/03 - 关于保密制度等效性的建议
核心内容
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发布了《关于保密制度等效性的建议》的修订版(EBA/REC/2018/03),旨在评估第三国的保密制度是否等效于欧盟《资本要求指令》(CRD)第116(6)条规定的保密要求。该修订版是对2015年建议的补充和修正,反映了EBA对更多第三国监管机构的评估结果。
主要观点
- 等效性评估:EBA持续评估第三国的保密制度,以确保其与欧盟的保密要求一致,从而支持跨境监管合作。
- 监管合作:根据CRD第116(6)条,等效的第三国监管机构可参与欧盟的监管委员会(colleges of supervisors)。
- 建议适用范围:建议适用于欧盟第1093/2010号条例中定义的“有管辖权的机构”。
- 合规与报告义务:有管辖权的机构需向EBA报告其是否遵守或计划遵守这些建议,否则将被视为不合规。
关键信息
1. 合规与报告义务
- 有管辖权的机构需根据第1093/2010号条例第16(3)条,向EBA提交是否遵守或计划遵守建议的声明。
- 若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报告,EBA将视为机构不合规。
- 机构需通过EBA网站提供的表格提交报告,邮件地址为
compliance@eba.europa.eu,参考编号为EBA/REC/XX/XX。 - 任何合规状态的变化也需向EBA报告。
2. 适用对象
- 建议针对欧盟第1093/2010号条例第4(2)条所定义的“有管辖权的机构”。
3. 实施与生效日期
- 建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具体生效日期需在文档中明确标注(
dd.xx.XXX)。 - 建议将在欧盟官方语言中翻译并发布于EBA网站。
4. 修订内容
- 本建议是对EBA/REC/2015/01的修订,新增了多个第三国监管机构的等效性评估结果。
- 包括以下国家和机构:
- 阿布扎比全球市场(ADGM):金融监管局(FSRA)及其相关法规。
- 韩国:金融监督服务局(FSS)及相关法律条款。
- 摩尔多瓦共和国:国家银行(BNM)及相关法律条款。
- 香港特别行政区: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及相关法规。
5. 附加信息
- 附件中包含一份表格,详细列出了各监管机构适用的法律条款、保密要求、限制性规定等。
- 附件还列出了与等效性评估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文件。
下一步行动
- 建议将被翻译成欧盟官方语言,并发布在EBA网站上。
- 有管辖权的机构需在翻译发布后的两个月内提交是否遵守建议的声明。
- EBA将根据这些声明更新其对等效性的判断,并继续评估其他第三国的保密制度。
相关文件
- 5.1 摩尔多瓦利益集团(BSG)立场:BSG指出摩尔多瓦国家银行在过去三年中大力改革银行体系,逐步从Basel I过渡到Basel III,并已颁布新银行法,与欧盟2013/36号指令高度一致。目前,摩尔多瓦的银行体系正在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
此总结涵盖了文档的核心内容、主要观点及关键信息,符合字数和格式要求。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