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广发恒进-中电投融和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_LYY_20160627-20160705_184页_1mb
报告摘要
广发恒进-中电投融和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总结
核心内容概览
本专项计划由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旨在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发行优先级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以实现基础资产的收益分配。专项计划于2016年7月发布,并将上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但该备案不构成对专项计划价值或收益的保证。
主要观点
- 专项计划的设立依赖于基础资产的合法有效转让,原始权益人未将租赁物移交给专项计划,存在潜在的司法不确定性。
- 专项计划通过优先/次级分层结构进行信用增级,但若基础资产现金流不足以覆盖优先级证券,信用增级可能失效。
- 基础资产的现金流来源于承租人定期支付租金,若承租人违约或丧失偿付能力,可能影响基础资产的回收。
- 专项计划存在多种风险,包括原始权益人、管理人、托管银行、承租人、行业集中度、市场利率、流动性、评级、政策、技术、操作和不可抗力等,投资者需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A1、A2、A3分别获得AAA评级,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B获得AA评级,但评级结果不构成投资建议。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等级为【中】,优先B级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等级为【高】。
关键信息
1. 专项计划基本信息
- 名称:广发恒进-中电投融和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 性质:证券公司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 目的:将专项计划资金用于购买基础资产,并按约定分配收益
- 合法依据:依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设立
- 存续期间:
- 提前终止:自设立日起至终止日止
- 到期终止:自设立日起至预期到期日止
- 投资范围:购买基础资产及进行合格投资(如银行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等)
2. 资产支持证券的类型与特征
| 系列 | 品种 | 预期到期日 | 本金摊还方式 | 付息频率 | 评级 | 规模(亿元) | 比例 |
|---|---|---|---|---|---|---|---|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 A1 | 2017年10月10日 | 固定摊还 | 按季付息 | AAA | 1.20 | 6.87% |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 A2 | 2018年10月10日 | 固定摊还 | 按季付息 | AAA | 9.15 | 52.36% |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 A3 | 2018年10月10日 | 过手摊还 | 按季付息 | AAA | 1.75 | 10.01% |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 B | 2018年10月10日 | 过手摊还 | 按季付息 | AA | 0.70 | 4.01% |
|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 次级 | 2019年1月10日 | 到期一次性分配剩余资产 | —— | —— | 4.675 | 26.75% |
| 总计 | —— | —— | —— | —— | —— | 17.475 | 100% |
3. 风险揭示
(一) 来源于原始权益人、管理人或其他服务机构的风险
- 原始权益人未移交租赁物,可能面临破产时租赁物是否归属专项计划的不确定性。
- 管理人、资产服务机构或托管银行未能尽责可能造成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损失。
(二) 与专项计划设立及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
- 专项计划设立失败时,认购资金将按活期利率计息后退还。
- 承租人欠租可能导致基础资产现金流受损。
- 承租人提前清偿可能改变现金流结构。
- 租赁物处置可能无法完全弥补租金损失,存在投资受损风险。
- 基础资产债务人集中于国电投集团的电力及铝业行业,存在行业集中度风险。
- 承租人及担保人存在持续经营风险,可能影响现金流。
(三) 与信用增级相关的风险
- 若专项计划收益不足以偿付优先级证券,信用增级无法发挥作用。
(四) 现金流预测风险
- 现金流预测基于《融资租赁合同》的违约率、违约回收率、早偿率和利率,存在预测偏差风险。
(五) 市场风险
- 利率风险:预期收益固定,市场利率上升可能降低证券市场价格。
- 流动性风险:优先级证券可在上交所转让,但交易对手有限,可能影响转让能力。
- 评级风险:评级机构可能调整或撤销评级,影响证券价值。
(六) 政策风险
- 税务变化可能导致额外税负,原始权益人、管理人等不承担补偿责任。
(七) 技术与操作风险
- 技术系统故障或操作失误可能影响交易或造成投资者损失。
(八) 不可抗力风险
- 政治、经济或自然灾害等因素可能影响专项计划资产和收益。
4. 专项计划运作流程
- 募集专用账户:用于接收和存放认购资金。
- 专项计划账户/托管账户:用于管理、运用和处分专项计划资产。
- 资金划拨指令:由计划管理人发出,托管银行执行。
- 兑付日/T日:专项计划存续期间的每个公历年度1月、4月、7月、10月的第10个自然日。
- 权益登记日:兑付日前的第1个交易日。
- 资产交付日:原始权益人与计划管理人签署交割确认函的日期,不迟于设立日后第5个工作日。
- 回收款转付日:根据评级机构给予的信用等级,分别在每个租金回收计算日后第2个工作日或每月第23个自然日进行。
- 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会议:有权对计划管理人、资产服务机构、托管银行等进行监督与表决。
5. 信息披露与合规
- 信息披露:包括基础资产信息、专项计划运作情况、收益分配等,通过公告、报告等方式进行。
- 合规性:专项计划需符合《管理规定》《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且不违反任何强制性或禁止性条款。
- 托管银行职责:确保账户资金独立、安全,提供托管报告,及时通知重大事项。
6. 风险应对与管理
- 合格投资者:需满足资产规模、收入水平、风险识别能力等条件。
- 合格基础资产:需符合法律要求、无重大违约、无抵押、无诉讼等。
- 不合格基础资产:原始权益人需赎回,否则可能影响专项计划收益。
- 违约基础资产:未偿本金余额计入累计违约率,影响现金流分配。
7. 专项计划终止与清算
- 终止事件:包括设立失败、兑付不足、加速清偿、重大不利变化、不可抗力等。
- 清算流程:在终止后,计划管理人需妥善处理清算事宜,包括资金分配、报告复核等。
8. 投资者须知
- 投资者需自行承担投资风险,计划管理人不保证收益或本金不受损失。
-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计划说明书》及相关文件,独立判断投资风险。
- 投资者需确保认购资金来源合法,且为合格投资者。
结论
本专项计划通过优先/次级结构实现信用增级,但其成功依赖于基础资产的稳定现金流和相关参与方的合规运作。投资者需充分了解专项计划涉及的各类风险,包括法律、市场、信用、流动性、操作等,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计划管理人、资产服务机构、托管银行等需尽责管理专项计划资产,确保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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