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0-上交所-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_6页_345kb
报告摘要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结
第一章 总则
- 目的: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
- 定义: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的研究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组成:至少3名董事,必须包含1名独立董事。
- 选举方式: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通过选举产生。
- 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任期内因不适合可辞职或撤换。
- 免责情形:委员不再担任董事时,自动失去资格。
- 补充机制:委员人数不足时,董事会及时增补。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主要职责:
- 研究并建议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
- 研究并建议各类经营战略(产品、市场、研发、人才等)。
- 进行可持续发展及ESG相关评估。
- 研究并建议重大投融资、资本运作方案。
- 研究并监督经批准的重大投资事项。
- 其他权限:董事授权事项。
- 决策提交:形成决议后由董事会最终审议。
第四章 决策程序
- 准备阶段:战略工作小组负责提供资料。
- 审议阶段:战略工作小组评审后提交提案。
- 审议机制: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形成决议反馈工作小组。
第五章 议事规则
- 会议频率: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董事长或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 参会要求:
- 委员亲自出席或授权他人。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
- 决议需获得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
- 表决方式:举手表决或通讯表决。
- 保密义务:委员对会议内容负保密责任。
第六章 附则
- 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 修改授权:董事会负责细则的制定、修改与解释。
- 生效时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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