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4-上交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_3页_170kb
报告摘要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结
第一章 总则
- 目的: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 基础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
- 性质: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负责董事、高管人选的审查与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委员会成员:3至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多数占优。
- 提名方式: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审批。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主要职责:研究选人标准、程序;遴选符合条件的董事和高管人选;审查任职资格并提出建议。
- 提交董事会事项:提名、任免董事;聘任、解聘高管;其他法定事项。
- 条款约束: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说明原因并披露。
第四章 决策程序
- 流程步骤:与相关部门沟通需求、收集候选人信息、审查资格、协商提名、备案后提交董事会。
- 要求:审查意见明确;选任程序必须遵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第五章 议事规则
- 会议召开:不定期,提前通知;主任委员主持,得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
- 表决规则:三分之二委员以上通过方有效,表决方式包括举手、投票或通讯投票。
- 记录与保密:会议记录需签字确认,委员对信息保密;议案及表决结果报董事会。
第六章 附则
- 生效:经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 修订机制:与新颁布法律或章程修订相冲突时,立即修订并报董事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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