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9-上交所-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_5页_378kb
报告摘要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摘录)
总则
- 设立战略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门机构,旨在加强公司战略发展研究和规划,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治理结构。
委员会组成
- 委员人数:3名董事组成。
- 提名程序:由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经董事会表决,2/1以上同意当选。
- 召集人选举:由委员1/3以上提名,过半数选举产生。
- 任职期限: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任。若委员辞职或不再适合任职,经董事会批准可更换成员。
- 支撑部门:战略部门提供支持;董事会秘书协调委员会与董事会的工作。
职责权限
- 主要职责:
- 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并提出建议。
- 审议重大投融资、资产重组、资本运作等方案并提出建议。
- 研究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并提出建议。
- 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评估检查。
- 执行董事会授予的职责及其他法律规定的职责。
- 决策关系:战略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工作程序
- 前期准备:战略部门负责收集战略规划、重大投资等方案的资料。
- 会议召开:委员会根据提案召开会议讨论,将结果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事规则
- 召开与主持:召集人提议召开,不可出席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主持。
- 通知要求:提前至少5日书面通知会议内容(时间、地点、议题等)。
- 表决规则:
- 审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
- 半数以上通过决议。
- 委员可委托出席,代为行使表决权。
- 表决方式:可采取会议投票或通讯表决。
- 记录与保密:
- 制定书面会议记录,委员需签字确认。
- 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 外部支持:必要时可邀请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或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附则
- 效力规定:未尽事宜或与法律、章程冲突时以法律及章程为准。
- 解释权: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实施日期: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取代旧版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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