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9-上交所-上海机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_3页_157kb
报告摘要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结
第一章 总则
- 提名委员会设立目的: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设立。
- 提名委员会职责:拟定选聘标准与程序,对候选人进行遴选和审核。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构成
- 委员人数:5名董事组成,董事任期届满可连任,委员自动失去资格时需及时补选。
- 委员提名与任命: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名,经董事会批准。
- 设有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主任委员缺位时由其他独立董事代行职责。
- 董事会办公室设立为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提名委员会负责事项:
- 提名或任免董事;
- 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 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其他事项。
- 董事会未采纳提名委员会建议的,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予以披露。
-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议事规则
- 会议召开: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主持。。
- 参会要求: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举行,议案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 会议形式: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通过视频、电话等远程方式进行。
- 权限: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 记录与保密: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10年,并对内容保密。
- 会议决议:须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
第五章 附则
- 细则优先适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若需修订应及时更新。
- 本细则为内部制度,未经授权不得用于主张权利或利益,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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