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鑫-银山一号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认购协议与风险揭示书(优先级)_11页_2mb
报告摘要
华鑫-银山一号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华鑫-银山一号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认购协议与风险揭示书》是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合格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乙方”)之间就认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而签订的协议。该专项计划旨在通过应收账款资产的证券化,为投资者提供固定收益产品。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一、专项计划基本信息
- 专项计划名称:华鑫-银山一号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 资产支持证券类型: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 面值:人民币100元
- 发售价格:人民币100元
- 目标发售规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为10亿元,次级为0.5亿元,合计10.5亿元
- 信用评级: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为AAA级
- 预期收益率:5.96%,固定不变
- 资产支持证券期限:自专项计划设立日起至2018年7月20日
- 兑付安排:分6次支付预期收益,最后一次兑付日为2018年7月20日,同时偿还本金
- 兑付方式: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
- 流动性安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转让
- 缴款截止日:2015年9实际兑付日以管理人公告为准
二、认购条款
- 乙方认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认购单价为100元/每百元面值
- 乙方须于2015年9月25日前将认购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若乙方未按时足额缴款,甲方有权不销售和交付资产支持证券
-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专项计划未达目标规模则协议终止;若专项计划设立成功,协议在资产支持证券本息支付完毕或专项计划终止时终止
三、风险揭示
(一)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
- 现金流风险:专项计划的偿付依赖于应收账款的回收,若买受人/债务人违约,将影响现金流
- 关联交易风险:原始权益人与买受人为关联企业,存在关联交易风险
(二)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
- 差额支付承诺人履约风险:原始权益人银山型钢为差额支付承诺人,若其破产或违约,将影响计划兑付
- 担保人信用风险: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专项计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若其未能履约,可能造成损失
- 利率风险: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采用固定利率结构,市场利率上升将影响相对收益
- 流动性风险: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流动性受限,可能难以在合理时间内以公允价格转让
- 评级风险:评级机构可能调整评级,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
(三)与专项计划管理相关的风险
- 管理人/托管人尽责风险:管理人或托管人若未尽责,可能导致资产损失
- 操作与技术风险:业务操作失误或系统故障可能影响计划运行
- 不可抗力风险:自然灾害、政治或经济因素可能对计划造成不利影响
(四)其他风险
- 税务风险:收益需缴纳相应税款,未来税法变化可能增加税负
- 法律与合规风险:认购人需确保其资金来源合法,且签署行为符合内部授权与法律法规要求
四、认购人声明
认购人承诺:
- 已符合合格投资者资质要求
- 已认真阅读并理解《计划说明书》及相关文件
- 已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
- 所有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 所有签署行为合法有效,且符合内部授权与法律规定
五、争议解决与违约责任
- 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上海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乙方违约需按日利率0.05%支付违约金
- 任何一方违约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协议结构与签署
- 签署方:甲方为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为合格机构投资者
- 签署地点与时间:上海市,2015年9月24日
- 协议份数: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贰份,报监管部门肆份
- 附件:包含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基本情况、风险揭示书等
总结
该协议是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常见的认购协议与风险揭示书,明确了认购人与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强调了风险自担原则。专项计划通过应收账款资产进行融资,为投资者提供固定收益,但存在多种潜在风险,需投资者自行评估与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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