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5-上交所-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_7页_229kb
报告摘要
亚振家居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总结
一、总则
- 目的: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含续聘、改聘)行为,保障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 依据: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二、基本要求与选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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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主体:
- 公司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最终由股东大会决定。
-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干预选聘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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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条件:
- 法人资格健全、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 持续完善的组织架构、内部管理制度。
- 持续保持良好执业记录及专业能力。
三、选聘程序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选聘、邀请选聘、单一选聘等方式。
- 评价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最低占40%占比分值。
- 审计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15%占比分值。
- 评价要素:审计报价、胜任能力、工作质量、审计实施计划等。
- 决策流程: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核→股东大会审议→签订业务约定书。
四、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改聘条件:会计师事务所存在重大缺陷、无法履行审计职责等情况是改聘触发条件。
- 改聘程序:审计委员会调查→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发布变更公告。
- 关键要求:
- 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披露变更原因、前后事务所情况、业务收费等。
五、监督与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持续监督选聘行为合法性及审计质量。
- 对违规行为可提出处理意见(批评、通报、解聘等)。
- 处罚机制:
- 前任或现任会计师事务所能因严重违规被公司永久禁用。
- 相关责任人承担违约或经济责任。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告重大违规情况。
六、其他规定
- 聘期与费用:标准审计周期为一年,聘期可续聘。审计费用应合理调整,并披露变动原因。
- 审计人员轮换机制:审计合伙人与签字注册会计师最长承做公司审计5年,且不得参与原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
- 附则条款:制度由审计委员会制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冲突时以上位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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