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证资管-青浦吾悦广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公示版_113页_2mb
报告摘要
东证资管-青浦吾悦广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专项计划由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证资管)作为计划管理人,以上海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司(新城万嘉)持有的上海迪裕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迪裕)股权及信托受益权为基础资产,发行优先A类、优先B类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1. 专项计划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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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日期:201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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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权益人:上海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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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支持证券类型:
- 优先A类:目标募集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预期收益率为5.35%、5.75%、5.95%(分阶段),享有优先于优先B类的本金及利息偿付权利。
- 优先B类:目标募集规模为人民币2.5亿元,预期收益率为6.5%、6.9%、7.1%(分阶段),在优先A类偿付后享有偿付权利。
- 次级:目标募集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不设预期收益率,仅在优先A类和优先B类偿付后享有剩余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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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级:
- 优先A类:AAA级
- 优先B类:AA级
- 次级:未评级
2. 交易结构与主要参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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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结构:
- 东证资管通过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资金,设立专项计划。
- 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上海迪裕的全部股权,进而控制青浦吾悦广场物业。
- 上海迪裕通过物业经营收入偿还信托贷款,信托将收益分配至专项计划。
- 专项计划通过现金流归集、投资及分配机制向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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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与方:
- 原始权益人:上海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司
- 计划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监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家汇支行
- 证券登记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 法律顾问: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 信托公司: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 信用增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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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增级:
- 优先/次优先级/次级安排:优先A类享有优先偿付权,优先B类为优先A类提供增级,次级为优先B类提供增级。
- 权利金安排:新城控股将分期支付权利金,用于保障优先A类和优先B类的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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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增级:无外部增信措施。
4. 基础资产与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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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资产:
- 上海迪裕的全部股权
- 专项计划持有的信托受益权
- 通过上海迪裕间接持有的青浦吾悦广场物业(产权编号:沪房青字(2016)第0051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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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来源:
- 上海迪裕的股东利润分配
- 信托收益
- 新城控股支付的权利金
- 青浦吾悦广场的多经业务场所租金、广告收入等
- 物业管理费及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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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分配:
- 按照优先A类 > 优先B类 > 次级的顺序进行分配
- 每年进行两次普通分配(1月23日和7月23日)
- 在专项计划终止时进行处置分配或份额分配
5. 风险与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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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风险:
- 基础资产现金流不及预期
- 计划管理人、托管人、监管银行的违约行为
- 专项计划未能在3个月内完成对目标资产的投资
- 新城控股未按期支付权利金
- 无法及时实现REITs上市或处置基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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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防范措施:
- 设定优先/次优先级/次级结构,提高优先级证券的安全性
- 新城控股支付权利金,保障优先级证券的偿付
- 设立多个账户进行资金监管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 通过专项计划文件和持有人会议机制保障持有人权益
6. 资金管理与账户设置
- 募集资金账户:用于接收认购资金
- 专项计划账户:用于专项计划资金的接收、划转和支付
- 信托专户:用于信托贷款的发放与偿还
- 迪裕监管账户:用于归集和管理上海迪裕的经营收入
- 租约替换账户:用于处理租约解除相关款项
- 迪裕农行账户:用于支付税费、水费、电费等
7. 专项计划存续与终止
- 存续期间:自设立日(含)起至终止日(含)
- 终止条件:
- 未能在3个月内完成对目标资产的投资
- 存续满5年,无法及时处置资产或实现REITs上市
- 优先A类和优先B类证券本金及收益已全部清偿
- 新城控股行使优先权并持有全部证券
- 发生不可抗力或法院裁定终止
8. 投资者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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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
- 有权获得专项计划相关信息及收益分配
- 有权依法转让或质押资产支持证券(次级证券除外)
- 有义务按期交付认购资金,承担投资风险
- 在新城控股行使优先权时,有义务转让所持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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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管理人:
- 有权管理、分配专项计划资产
- 有权收取管理费
- 有权终止专项计划并处置资产
- 有义务进行尽职调查、信息披露及资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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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人:
- 有权收取托管费
- 有义务监督资金使用、保管资产及及时报告
附件与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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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交易文件:
- 《标准条款》
- 《计划说明书》
- 《托管协议》
- 《优先权协议》
- 《收购协议》
- 《资金信托合同》
- 《信托贷款合同》
- 《抵押合同》
- 《商业委托管理合同》
- 《多经业务场所租赁合同》
- 《资金监管协议》
- 《认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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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专项计划相关合同、协议及文件
- 专项计划信息披露文件
- 专项计划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结语
本专项计划通过结构化融资方式,将房地产经营收益证券化,为投资者提供不同风险等级的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证券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和优先偿付权,次级证券则承担最后的偿付责任。计划管理人、托管人及监管银行共同保障资金安全,投资者需注意投资风险,并根据专项计划文件进行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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