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东证资管-青浦吾悦广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公示版_113页_2mb
报告摘要
东证资管-青浦吾悦广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总结
核心内容概览
本专项计划由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证资管)作为计划管理人,通过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上海迪裕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迪裕)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青浦吾悦广场(目标资产)的所有权。计划通过设立单一资金信托、发放信托贷款等方式,实现对目标资产的管理与收益分配。
主要观点
1. 资产支持证券结构
专项计划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三类:优先A类、优先B类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其中:
- 优先A类:具有最高优先级,预期收益率分别为5.35%、5.75%和5.95%。
- 优先B类:次优先级,预期收益率分别为6.5%、6.9%和7.1%。
-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无预期收益率,仅在优先级证券偿付完毕后参与分配。
优先A类资产支持证券获得AAA评级,优先B类获得AA评级,次级未评级。评级结果仅作为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2. 交易结构
- 基础资产:包括上海迪裕的股权和单一资金信托的信托受益权。
- 现金流来源:来自青浦吾悦广场的租金收入、多经点位整租收入、股东利润分配及新城控股支付的权利金。
- 现金流分配:按照优先级顺序分配,优先A类优先于优先B类,次级在最后。
3. 信用增级方式
- 内部增级:通过优先/次优先级/次级结构实现信用增级,优先A类和优先B类为次级提供保障。
- 外部增级:无外部增信措施。
4. 增信措施
新城控股通过支付权利金,获得优先购买权和优先选择权,为优先A类和优先B类证券提供额外保障。
5. 风险揭示与防范
- 主要风险:包括基础资产变现能力、现金流预测偏差、管理人/托管人/监管人违约、政策变动等。
- 防范措施:设立优先/次优先级结构、设立监管账户、设立风险控制机制等。
关键信息
1. 参与机构
- 原始权益人:上海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司(新城万嘉),由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控股)控股。
- 计划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证资管)。
- 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招行)。
- 监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家汇支行(徐家汇招行)。
- 证券登记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 信托公司: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 资金募集与规模
-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5亿元。
- 优先A类规模:5亿元。
- 优先B类规模:2.5亿元。
- 次级规模:3亿元。
3. 资产支持证券的转让与质押
- 优先A类、优先B类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转让。
-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仅在特定情形下可转让。
- 资产支持证券可依法质押,但需告知新城控股的优先权。
4. 专项计划存续与终止
- 存续期间:从设立日起至终止日止。
- 终止情形:包括未能在设立后三个月内完成目标资产投资、专项计划满5年、优先A类证券本息偿付完毕、新城万嘉违约、不可抗力事件等。
5. 财务状况与风险
- 新城万嘉财务指标(2013-2015):
- 营业收入:逐年增长,2015年达0.85亿元。
- 净利润:逐年上升,2015年达5.94亿元。
- 净利润率:超100%。
- 资产负债率:2015年达92.25%,显示公司负债较高。
- 风险因素:包括新城万嘉的财务状况、目标资产的运营情况、新城控股行使优先权的可能性等。
6. 增信与收益保障
- 新城控股的权利金作为专项计划的重要收入来源,用于偿付优先A类和优先B类证券的本息。
- 若新城控股行使优先权,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需按约定价格转让其所持证券。
主要参与方简介
1. 原始权益人:上海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司
- 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4.11亿元。
- 股东包括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89.78%)、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9.98%)和上海优郡投资合伙企业(0.24%)。
- 主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等业务。
- 2015年净利润达5.94亿元,主要来自投资收益。
2. 计划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3亿元,为东方证券全资子公司。
- 业务资质齐全,具备资产管理能力。
- 截至2015年,资产管理规模突破千亿,80%以上为主动管理产品。
交易结构图示
- 东证资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资金。
- 东证资管向新城万嘉收购上海迪裕股权。
- 东证资管设立单一资金信托,向上海迪裕发放信托贷款。
- 上海迪裕通过目标资产经营收入偿还信托贷款。
- 信托将收益分配至专项计划。
- 专项计划用该收益偿付资产支持证券。
现金流归集与分配
- 现金流归集:通过迪裕监管账户和迪裕农行账户归集收入。
- 现金流分配:
- 普通分配:在普通分配日(每年1月23日和7月23日)进行。
- 处置分配:在目标资产处置时进行。
- 份额分配:在实现REITs上市后进行。
税务与费用安排
- 应缴税金:专项计划依法承担的税金。
- 专项计划费用:包括管理费、执行费用、托管费用等。
- 合格投资:闲置资金可用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等低风险、高流动性产品。
重要时间点
- 缴款截止日:认购人需在该日15:00前将认购资金划入募集资金账户。
- 专项计划设立日:募集资金达到目标规模之日。
- 普通分配日:每年1月23日和7月23日。
- 处置分配日:根据《计划说明书》第七章第3节定义。
- 份额分配日:根据《计划说明书》第七章第3节定义。
- 预期到期日:优先A类和优先B类资产支持证券的到期日。
风险与责任
- 风险:包括基础资产变现能力、现金流预测偏差、管理人/托管人/监管人违约、政策变动等。
- 责任:计划管理人需对专项计划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尽职管理,如因管理人过错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事项
- 本专项计划需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备案不构成对计划价值或收益的保证。
- 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需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 专项计划文件包括《标准条款》、《计划说明书》、《托管协议》、《优先权协议》等。
总结
本专项计划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将青浦吾悦广场的经营收益转化为可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旨在为投资者提供稳定收益。计划管理人、托管人、监管银行等多方共同参与,通过内部优先级结构实现信用增级,新城控股提供优先购买权和优先选择权,进一步保障优先级证券的偿付能力。投资者需注意,尽管有信用评级,但投资仍存在风险,需自行判断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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