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9-华宝证券-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_征求意见稿_对保险资管影响点评_保险资管迎规范调整_加强对接实体经济_5页_625kb
报告摘要
保险资管迎规范调整,加强对接实体经济
核心内容
2017年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统一规范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涵盖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管机构等。该指导意见对保险资管业务产生重要影响,推动其向更加规范、透明的方向发展,同时强化保险资金对接实体经济的能力。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1. 产品类型规范化
- 《指导意见》将资管产品按投资性质分为四类: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混合类产品。
- 与保监会《关于加强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监管的通知》的分类标准存在差异,保险资管产品需根据新标准进行调整。
2. 消除多层嵌套、把控风险
- 明确资管产品只能投资一层资管产品,不得再嵌套其他资管产品,以防止多层嵌套带来的风险。
- 保监会的政策在此方面更为严格,限制保险资管产品对接外部非标资产,如信托计划等,以降低杠杆和风险。
- 此次政策与保监会政策方向一致,有助于提升资管业务的透明度和监管效率。
3. 深度对接实体经济
- 鼓励金融机构通过资管产品支持国家重点领域、重大工程、科技创新、“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等。
- 保险资金具有长期性和规模大的特点,适合用于实体经济投资,如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
- 保险资金已累计通过多种方式投资超过4万亿元,涵盖基础设施、养老社区、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
4. 规范资金池业务
- 要求每只资管产品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禁止开展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业务。
- 保监会已明确禁止发行资金池性质的保险资管产品,旨在防控流动性风险和期限错配问题。
- 该政策有助于提升保险资管的审慎性,避免因期限错配带来的潜在风险。
5. 细化投资限制
- 引入资产集中度限制,如单只公募资管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基金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
- 同一机构发行的全部公募资管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基金不得超过该证券或基金市值的30%。
- 保险资管领域目前主要依据大类资产比例进行监管,未来将与《指导意见》形成“双轮驱动”,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
风险提示
- 政策效果可能不达预期。
-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 本报告信息来源于公开资料,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构成对产品或管理人的保证。
- 投资者应自行决策,承担相应风险。
总结
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保险资管业务进入更加规范、审慎的监管阶段。通过产品分类、消除多层嵌套、规范资金池、细化投资限制等措施,不仅提升了保险资管业务的风险控制能力,也强化了其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未来,保险资金有望通过资管产品更有效地支持国家战略和重点领域,实现“保险姓保”的价值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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