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关于中国电子应收账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合规审查意见-10_4页_680kb
报告摘要
中国电子应收账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合规审查意见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总结基于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资管”)出具的合规审查意见,旨在对中国电子应收账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梳理,包括设立资格、参与主体资格、基础资产情况、风险控制安排及文件合规性等方面。
一、东证资管设立专项计划的资格
东证资管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具备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公司已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并于2010年7月28日正式成立,业务运行规范。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东证资管在业务资格、法人治理结构、内部风险控制及外部监管等方面均符合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条件,具备设立中国电子应收账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资格。
二、托管机构及参与主体的资格
东证资管已将中国电子应收账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资产委托给具备基金托管人资格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进行托管,并签署了《中国电子应收账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托管协议》。
此外,东证资管已聘请具有执业资格的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对专项计划发表专业意见,并聘请了具有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资格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专项计划出具信用评级报告。所有参与方均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基础资产情况
中国电子应收账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专项计划设立日转让给东证资管的应收账款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该基础资产不涉及《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中所列的禁止性资产,符合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基础资产准入标准。
四、风险控制安排
专项计划通过内部结构化分层进行信用增级,将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和次级两类: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包括优先A级和优先B级两个类别。
-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包括次级-A级、次级-B级、次级-C级及次级-D级四个类别。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及收益最后获得偿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则优先获得偿付,以此为优先级证券提供信用支持。该结构化分层安排有助于优化现金流分配,降低投资者风险,符合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风险管理要求。
五、相关文件及发起设立的合规性
专项计划相关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 专项计划说明书
- 标准条款
- 托管协议
- 基础资产买卖协议
- 服务及监管协议
- �认股协议
- 风险揭示书
均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及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具备合规性。东证资管发起设立该专项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关键信息汇总
| 项目 | 内容 |
|---|---|
| 专项计划名称 | 中国电子应收账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
| 原始权益人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管理人 |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托管人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 律师 |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
| 评级机构 |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
| 基础资产类型 | 应收账款及其附属担保权益 |
| 信用增级方式 | 内部结构化分层(优先级与次级) |
| 合规依据 |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管理办法》 |
结论
中国电子应收账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设立资格、参与主体资质、基础资产合规性、风险控制安排及文件完备性等方面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具备良好的合规基础和实施条件。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