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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摘要
税务:单边预约定价安排简易程序政策解读
政策背景
新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边预约定价安排适用简易程序有关事项的公告》(24号公告)于2021年7月30日发布,旨在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提高税务管理效率,为企业简化预约定价安排谈签流程,增强税收确定性,特别是在跨境经营中降低转让定价遵从成本。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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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程序与时间限制:
- 简易程序取消预备会谈环节,只保留申请评估、协商签署和监控执行三个阶段。
- 税务机关应在收到意向申请后90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6个月内完成协商(企业补充资料时间不计入)。
- 导致最快时间为6至9个月完成整个流程,显著缩短原有程序的谈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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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与条件:
- 企业需满足:过去3个纳税年度每年关联交易额4000万元以上。
- 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
- 已按规定递交同期资料。
- 过去10年内曾执行符合要求的预约定价安排。
- 过去10年内未被税务机关特别调查或调整且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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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受理的情形:
- 税务机关在以下情况不予受理简易程序申请:
- 正在特别纳税调查未结案;
- 未按规填报关联业务报告表或未准备同期资料;
- 未提供/不符合24号公告所需资料或拒绝配合访谈;
- 同时涉及多省以上的复杂情况暂不适用简易程序。
- 税务机关在以下情况不予受理简易程序申请:
实施建议
- 企业在符合适用条件下可积极适用该简易程序,提升效率。
- 应审视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满足简易程序条件,并考虑如何准备同期资料或功能风险访谈资料。
- 对于简单需求企业,简易程序具有高效优势;若需跨境处理双重征税风险,宜采用双边预约定价安排。
- 在申请过程中,与税务机关保持沟通,准备好分析评估阶段和协商阶段所需材料,必要时借助专业税务顾问协助。
管理启示
24号公告的实施,标志着预约定价安排制度进一步优化,税务机关与企业之间的互动更加高效。企业应主动了解并应用新程序,充分利用税务机关提供的清晰时间框架,达到较短时间获取税务确定性、顺利开展跨境交易的目的。
联系方式:如有进一步咨询需求,请联络文末所列的德勤中国各地区负责人或联系税务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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