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6-德勤-税务评论_税收立法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要点解读_7页_268kb
报告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要点总结
核心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于2021年6月10日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税收立法进程的进一步推进,目前已有12个税种制定了法律。《印花税法》在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的基础上,对税目、税率、计税依据及纳税方式等进行了适当调整与明确。
主要观点
税目调整
- 新增税目:将“融资租赁合同”作为单列税目,税率与计税依据保持不变。
- 税目统一:部分税目名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合同分类趋于一致,如“购销合同”改为“买卖合同”,“货物运输合同”改为“运输合同”。
- 产权转移书据细化:将其细分为“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股权转让书据”、“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
- 证券交易单列:明确“证券交易”为法定税目,征税范围增加以股票为基础发行的存托凭证。
- 删除税目:取消“权利、许可证照”和“其他账簿”税目。
税率调整
- 降低税率: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税率由0.05%降为0.03%;“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税率由0.05%降为0.03%。
- 简化税率:将“租赁合同”税率统一为0.1%,并删除“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的规定。
- 政策法律化:将财税[2018]50号文件中“资金账簿减半征收”政策上升至法律层面。
计税依据
- 明确不含增值税:应税合同及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金额,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 特殊情形处理:未列明金额或无转让价格的,按实际结算金额或市场价格确定计税依据。
纳税方式与期限
- 保留贴花方式:允许采用粘贴印花税票或税务机关开具其他完税凭证的方式缴纳。
- 明确纳税期限:按季、按年或按次计征,分别在季度、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在每周终了后5日内申报。
纳税地点
- 单位纳税: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 个人纳税: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 不动产转移: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征收管理
- 境外纳税人:有境内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无境内代理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
- 取消独立罚则:不再保留独立适用于印花税的罚则条款,违反规定者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处理。
关键信息
证券交易印花税
- 继续维持0.1%的税率。
- 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受让方不征。
- 按周解缴,具体起算时间尚待明确。
境外应税凭证
- 境外书立并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需依法缴纳。
- “境内使用”和“境内代理人”的界定仍需进一步明确。
合伙企业营业账簿
- 《印花税法》未明确合伙企业营业账簿是否适用,需进一步明确。
反避税条款
- 未引入反避税条款,可能影响税务机关对印花税的调整依据。
免税优惠
- 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销售农产品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 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免征印花税。
- 国务院可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等情形规定减征或免征,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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