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基金专题研究报告_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_之我见_14页
报告摘要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分析总结
核心内容
《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我国正式加入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G-SIFIs)协同监管体系,响应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号召,与国际监管框架接轨。该文件旨在提升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防范系统性风险,增强金融机构的持续经营能力和风险处置效率。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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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认定与监管
- 全球范围内,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认定和监管已成为普遍实践。
- 《指导意见》明确了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定义、范围及评估流程,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机构及其他被金融委认定的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
-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评估主要从规模、关联度、复杂性、可替代性及资产变现等方面进行,每年评估一次,每三年审议一次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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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要求
- 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实施附加资本要求、杠杆率要求、公司治理要求、风险管理要求及强化信息披露要求。
- 附加资本要求采用连续法计算,以系统重要性得分最高的机构为基准,其他机构根据得分比例确定附加资本。
- 同时,监管机构将实施日常监管、风险监测、压力测试、监管建议和宏观审慎措施,以确保其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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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处置机制
- 建立危机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恢复计划、处置计划、可处置性评估及信息报送要求。
- 在系统性风险发生时,采用“自救—行业保障基金支持—央行应急救助”的顺序进行处置,以避免“大而不能倒”风险。
关键信息
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G-SIFIs)的认定与监管
- G-SIBs(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由BCBS制定评估方法,包括规模、跨境活动、关联性、可替代性、复杂性等五个维度,2018年更新为29家。
- G-SIIs(全球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由IAIS制定评估方法,2016年更新为9家,截至2018年未更新。
- NBNI G-SIFIs(非银行非保险系统重要性机构):评估方法仍在征求意见中。
美国D-SIFIs(国内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实践
- 根据《多德-弗兰克法案》,FSOC负责认定系统重要性非银行金融机构。
- 2018年《经济增长、放松监管和消费者保护法案》大幅降低审慎监管标准,导致美国无非银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
-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需满足更高的资本、流动性及风险管理要求。
中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影响
- 对个体金融机构的影响有限:被认定为系统重要性对个股的利好有限,但可能带动整个金融板块的预期向好。
- 融资成本影响不大:从美国经验来看,系统重要性认定对融资成本影响不显著,中国金融机构可能类似。
- 监管带来的成本增加:被认定为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将面临更高的合规成本,尤其是非四大行和非中国平安的机构。
- 投资机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资本补充需求可能带来IPO、定增、可转债、优先股、二级资本债等投资机会。
影响分析
对金融机构自身的影响
- 被认定为系统重要性意味着更严格的监管要求,包括资本充足率、杠杆率、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
-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可能面临更高的合规成本,但其规模和透明度可能使其融资成本不会显著上升。
- 已有G-SIFIs的中、农、工、建四大行和中国平安,其监管边际成本较低,对股价影响有限。
对市场的影响
- 系统重要性认定对股价影响不显著,如美国AIG、保德信等机构在入选和退出时股价波动不大。
- 但《指导意见》的发布可能提升整个金融板块的稳定性预期,带来整体市场信心的增强。
- 投资者可关注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资本补充需求带来的投资机会。
结论
《指导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在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方面与国际接轨,有助于提升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尽管系统重要性认定对个股的直接影响有限,但可能推动整个金融板块的预期向好。投资者可关注相关金融机构的资本补充需求和合规成本变化,寻找潜在的投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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