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融资担保公司监管配套制度发布_18页
报告摘要
融资担保公司监管配套制度发布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周金融监管领域密集出台多项政策和制度,涵盖跨境支付、金融开放、资管业务、资本市场服务、风险防控、税收政策、利率调整等多个方面。监管机构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深化市场开放、规范业务行为、严控金融风险等手段,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推动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一、监管重要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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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发布《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业务规则》
- 规范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的参与者管理、账户管理、业务处理、结算机制及应急处置。
- 废止《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业务暂行规则》(银办发〔2015〕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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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规章制度程序与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 规范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备案与清理等流程。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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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新增4项证券公司发行短融条件,收紧短融发行标准。
- 要求短融与证券公司其他短期融资工具余额之和不超过净资本的60%。
- 加强事中及事后监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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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等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
- 包括《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融资担保责任余额计量办法》《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比例管理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合作指引》。
- 强调“只严不松”,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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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信办与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网络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
- 支持符合条件的网信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 推动网信企业并购重组,完善投融资环境。
- 加强网信与证券监管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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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布《联合公告》
- 扩大沪港通、深港通每日额度,沪股通及深股通额度调整为520亿元人民币,港股通调整为420亿元人民币。
- 自2018年5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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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
- 明确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需纳入金融监管。
- 未经许可不得通过互联网公开发行、销售资管产品。
- 存量业务需在2018年6月底前压缩至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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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深交所发布《上市公司高比例送转股份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
- 要求送转股比例与业绩增长挂钩。
- 高送转披露时间与限售股解禁、重要股东减持相挂钩。
- 明确高送转披露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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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深交所发布《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
- 权益变动信息披露间隔从5%缩减至1%。
- 将持股比例未达5%的第一大股东纳入信披范围。
- 明确资管产品权益归属认定标准和合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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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
- 支持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
- 推动更加灵活的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
- 强调防范金融风险,构建宏观审慎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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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引导对外投融资基金健康发展的意见》
- 提出优化募资方式、提升运行效率、完善监管体系、强化服务保障4大措施。
- 共计12项政策,促进对外投融资基金合理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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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
- 明确专项债券的额度管理、预算编制、决算执行及监督管理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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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
- 试点地区为上海、福建(含厦门)和苏州工业园区。
- 试点期限暂定一年,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可享受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时征税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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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 调整增值税税率,原17%和11%税率分别降至16%和10%。
- 农产品扣除率由11%降至10%,用于生产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扣除率调整为12%。
- 出口退税率相应调整,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二、监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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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两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 强调加强金融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分别提出加强部门协调、控制信用风险、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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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宣布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
- 提出三条原则: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与汇率改革和资本项目可兑换配合、防范金融风险。
- 6项开放措施将在未来几个月内落实,另外6项将在年底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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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利率上限松动,有望放开
- 人民银行拟允许商业银行提高存款利率的浮动上限,按规模分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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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揭牌
- 强调监管干部应做到“忠、专、实”,推动金融监管法治化、专业化、实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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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加强大额风险暴露监测
- 要求全口径穿透授信,非保本理财产品等计入单一匿名账户,合计不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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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推动QDII制度实施,扩大金融市场开放
- 推动QDII制度稳步推进,适时考虑增加QDLP总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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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交易所即将发行首只D股
- 青岛海尔拟在中欧所D股市场上市,推动中欧金融市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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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券商与私募基金开展场外衍生品业务
- 自2018年4月11日起,暂停场外期权等业务,待新规出台后按新规执行。
三、监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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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局及其下属机构共做出51宗行政处罚
- 主要涉及未经授权审批、违规融资担保、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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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 包括3宗信息披露违规、1宗内幕交易、1宗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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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对2宗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对14宗发出监管函
- 涉及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及股票买卖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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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对1宗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对6宗发出监管函
- 主要涉及信息披露不准确、募集资金未履行程序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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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协不再接受三家律所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 原因是律所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问题。
总结
本周金融监管政策密集发布,内容覆盖多个领域,包括跨境支付、资管业务、资本市场服务、风险防控、税收政策、利率调整等,体现了监管机构对金融体系的全面梳理与优化。同时,监管动态中提及扩大金融开放、推动QDII制度、防范系统性风险等重点任务,表明监管在加强风险防控的同时,也在逐步推进市场化和国际化进程。监管处罚力度加大,反映出对违规行为的严肃处理,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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