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华能澜沧江第二期水电上网收费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计划说明书_122页_1mb
报告摘要
华能澜沧江第二期水电上网收费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计划是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澜沧江”)将其拥有的漫湾水电上网收费权作为基础资产,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优先级和次级受益凭证,旨在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投资收益。
主要观点
- 基础资产:基础资产为华能澜沧江合法拥有的自专项计划成立之日上月起五年内从云南电网公司收取上网电费的权利,涉及漫湾水电厂、田坝水电站等发电设施。
- 受益凭证分类:专项计划分为优先级受益凭证(澜电01-05)和次级受益凭证。优先级受益凭证分别设定预期期限和预期收益率,次级受益凭证无预期收益。
- 信用增级措施:通过优先级/次级分层、华能澜沧江的现金补足义务和华能集团的流动性支持机制来增强优先级受益凭证兑付的安全性。
- 资金管理机制:
- 每月15日和25日为水电收费划款日,云南电网公司按合同约定划付电费至华能澜沧江收款账户。
- 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补足通知日,若监管账户未全额收到电费,华能澜沧江需履行补足义务。
- 若华能澜沧江未履行补足义务,华能集团将提供最高额3亿元的流动性支持。
- 每季度的现金流根据优先级受益凭证本益和的比例划入专项计划账户,未达到比例的现金流归原始权益人所有。
- 收益分配机制:
- 每个计划季度内,专项计划资金首先用于支付相关税费,然后依次偿付优先级受益凭证本金和收益。
- 最后一年按季支付等额本金和收益。
- 每个季度的现金流划转、补足、查询等流程均有明确时间节点。
- 风险揭示:
- 包括主体和信用风险、基础资产现金流不足风险、管理操作风险、宏观环境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与法律风险等。
- 计划管理人不保证一定盈利或最低收益,投资者需自行承担风险。
- 评级与合规性:
- 优先级受益凭证获得AAA级信用评级,但不构成购买建议。
- 专项计划依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指引(试行)》设立,具有法律效力。
关键信息
一、受益凭证基本信息
| 受益凭证名称 | 预期期限(年) | 目标募集规模(亿元) | 预期收益率 | 备注 |
|---|---|---|---|---|
| 澜电01 | 1 | 4.5 | 【】% | 优先级 |
| 澜电02 | 2 | 6.0 | 【】% | 优先级 |
| 澜电03 | 3 | 7.0 | 【】% | 优先级 |
| 澜电04 | 4 | 7.0 | 【】% | 优先级 |
| 澜电05 | 5 | 7.0 | 【】% | 优先级 |
| 次级受益凭证 | 5 | 1.5 | 无预期收益 | 次级 |
二、资金划转与补足机制
- 每月15日和25日为水电收费划款日,云南电网公司按合同划付电费至华能澜沧江账户。
- 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补足通知日,若监管账户未全额收到电费,计划管理人通知华能澜沧江补足。
- 补足划款日为补足通知日后第二日,华能澜沧江需将补足资金划入监管账户。
- 若华能澜沧江未能履行补足义务,华能集团提供最高额3亿元流动性支持。
三、现金流分配顺序
| 时期 | 偿付顺序(从左至右) |
|---|---|
| 第一个计划年度 | 1、澜电01收益 2、澜电01本金 |
| 第二个计划年度 | 1、澜电02收益 2、澜电02本金 |
| 第三个计划年度 | 1、澜电03收益 2、澜电03本金 |
| 第四个计划年度 | 1、澜电04收益 2、澜电04本金 |
| 第五个计划年度 | 1、澜电05收益 2、澜电05本金 |
四、关键时间节点
| 日期 | 名称 | 事项说明 |
|---|---|---|
| 每月15日和25日 | 水电收费划款日 | 云南电网公司向华能澜沧江收款账户支付电费 |
| T日 | 水电收费款查询日 | 计划管理人查询专项计划账户 |
| T+2日 | 补足划款日 | 华能澜沧江履行补足义务 |
| T+3日 | 补足资金查询日 | 计划管理人查询专项计划账户 |
| S日 | 季度补足通知日 | 计划管理人向华能澜沧江发出补足通知 |
| S+2日 | 季度补足划款日 | 华能澜沧江履行补足义务 |
| S+3日 | 季度补足资金查询日 | 计划管理人查询专项计划账户 |
| S+6日 | 流动性支持划款日 | 流动性支持方将资金划入监管账户 |
| S+7日 | 流动性支持资金查询日 | 计划管理人查询专项计划账户 |
| R-5日 | 验资日 | 会计师对计划推广专户进行验资 |
| R-2日 | 收益分配公告日、分配指令发出日 | 公告收益分配报告并发出指令 |
| R-1日 | 分配资金划拨日 | 托管人划拨资金支付费用和收益 |
| R日 | 权益登记日 | 受益凭证持有人登记在册 |
| R+1日 | 兑付日 | 中证登将资金划付至受益凭证持有人账户 |
五、相关机构信息
- 计划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原始权益人: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
- 流动性支持方: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 付款方:云南电网公司
- 登记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交易撮合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
- 法律顾问: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
- 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验资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六、专项计划资金规模
- 总规模为33亿元人民币,其中优先级受益凭证31.5亿元,次级受益凭证1.5亿元。
- 每份受益凭证面值为100元,总份数为3300万份。
七、参与条件与方式
- 认购人需为合格机构投资者,具备适当的金融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
- 认购人需以现金方式参与,且首次认购金额不低于10万元,追加认购需为10万元整数倍。
- 次级受益凭证由华能澜沧江一次性认购。
八、风险与收益说明
- 收益:优先级受益凭证按季度支付预期收益,最后一年支付等额本金和收益。
- 风险:
- 主体和信用风险:原始权益人破产、收款账户被查封、冻结、流动性支持方违约等。
- 基础资产现金流不足风险:购电量不足、流域水量不足、电价调整等。
- 管理操作风险:计划管理人、托管人或监管银行操作失误。
- 宏观环境风险:经济周期、利率变化、通货膨胀等。
- 流动性风险:受益凭证可能无法以合理价格转让。
- 政策与法律风险:相关法律法规变化可能影响收益。
九、信用增级与保障
- 优先级/次级分层:前三年的每个分配当期,次级受益凭证可占有一定比例的现金流,用于支持优先级受益凭证。
- 华能澜沧江补足义务:若监管账户未全额收到电费,华能澜沧江需自行补足。
- 华能集团流动性支持:若华能澜沧江未履行补足义务,华能集团提供3亿元流动性支持。
十、信息披露
- 资产管理报告:包括季度和年度报告,披露专项计划资产状况。
- 托管报告:由托管人定期披露专项计划托管情况。
- 收益分配报告:计划管理人定期公告收益分配情况。
结论
华能澜沧江第二期水电上网收费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是一个以水电上网收费权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产品,旨在为合格投资者提供稳定收益。通过优先级/次级分层、原始权益人补足义务和华能集团流动性支持等信用增级措施,增强了计划的稳健性。投资者需注意各类风险,包括基础资产现金流不足、主体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计划管理人招商证券具有丰富的资产管理经验,合规性良好,为投资者提供了较安全的投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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