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资管-浦发银行鑫创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_142页_6mb
报告摘要
广发资管-浦发银行鑫创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总结
核心内容
本专项计划由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之代理人/资产服务机构及保函开立行,旨在通过转让未到期应收账款债权,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基础资产,并将所得现金流用于分配给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该计划已上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且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
主要观点
- 信用评级:专项计划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获得【AAA】评级,但该评级不构成投资建议,且可能随时被修订或撤销。
- 基础资产:基础资产为浦发银行担保的应收账款债权,包括贸易、工程及租赁三类,且已通过入池标准筛选。
- 风险揭示:计划涉及多种风险,包括保函止付、保函开立行违约、债务人违约、现金流预测偏差、合格投资收益下降、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评级风险、代理人尽职风险、计划管理人及托管人履约风险、操作风险、税收风险和不可抗力风险。
- 交易结构:计划采用多级资产支持证券结构,由浦发银行代理原始权益人转让应收账款债权,计划管理人负责管理与运用资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金管理,资产服务机构负责基础资产管理与回收。
关键信息
专项计划基本信息
- 计划名称:广发资管-浦发银行鑫创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 管理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 代理人/资产服务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目标募集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实际募集规模以公告为准
- 资产支持证券类型: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共设4档
- 优先01级:目标募集0.12亿元
- 优先02级:目标募集0.20亿元
- 优先03级:目标募集1.70亿元
- 优先04级:目标募集0.80亿元
- 存续期:不超过36个月
- 兑付安排:各档资产支持证券的兑付日分别为2017年1月26日、8月1日、14日及18日。
资产支持证券基本情况
- 面值与参与价格:均为100元
- 销售方式:直销、代销和集中配售相结合
- 销售机构:广发资管及指定机构
- 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 预期收益率:由《认购协议》及《认购说明》载明,按日计算为预期年化收益率除以365。
基础资产与交易结构
- 基础资产:由原始权益人转让的未到期应收账款债权,已获得浦发银行付款保函担保
- 入池标准:包括债权人及债务人合法合规、基础交易真实有效、保函合法有效、无权利负担等
- 信用增级:本专项计划无信用增级措施
- 交易流程:浦发银行提供付款保函,代理原始权益人转让应收账款债权,计划管理人募集资金并购买基础资产,通过托管账户管理资金,资产支持证券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风险与防范措施
- 主要风险:
- 保函止付风险
- 保函开立行违约风险
- 债务人违约风险
- 现金流预测风险
- 合格投资收益下降
- 利率风险
- 流动性风险
- 评级风险
- 代理人和资产服务机构尽职风险
- 计划管理人、托管人履约风险
- 操作风险
- 税收风险
- 不可抗力风险
- 技术风险
- 防范措施:
- 提供付款保函作为担保
- 资产服务机构监督基础资产回收
- 计划管理人进行现金流管理与分配
- 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机制
- 评级机构持续跟踪评估
- 合格投资者门槛明确,确保风险识别与承担能力
其他重要信息
- 合格投资者条件:需满足资产规模或收入要求,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有证券账户
- 计划管理人义务:确保资产独立、合规管理、信息披露、清算处理等
- 托管人义务:保管资金、执行指令、报告义务、协助清算等
- 资产服务机构义务:基础资产筛选、回收资金归集、风险监控、配合管理人等
- 计划终止情形:包括不可抗力、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定终止、募集资金未达目标、资产支持证券兑付不足等
- 资产支持证券终止情形:专项计划终止、兑付不足或到期兑付完成
总结
本专项计划通过浦发银行提供的付款保函担保,将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基础资产,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计划管理人负责募集资金、购买基础资产并进行管理,托管人负责资金保管,资产服务机构负责基础资产管理与回收。尽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获得【AAA】评级,但投资仍存在多种风险,包括保函止付、债务人违约、现金流预测偏差等。投资者需自行承担风险,同时计划管理人和托管人需尽责履职,确保专项计划的正常运作与资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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