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资管-际大实业应收账款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_140页_12mb
报告摘要
华泰资管-际大实业应收账款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总结
核心内容
本专项计划由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发行以际大实业的应收账款债权为基础资产的资产支持证券。该计划旨在通过将应收账款债权证券化,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收益回报,同时通过信用增级措施降低投资风险。
主要观点
- 基础资产:计划以际大实业的应收账款债权为基础资产,涉及建材及建筑施工行业,具有行业集中度高的特点。
- 信用增级:计划采用优先级/次级分层、差额支付承诺、信用触发机制和超额覆盖等措施,以提高专项计划的信用等级。
- 风险揭示:包括买受人或担保人违约、应收账款逾期、差额支付承诺人履约、行业集中度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市场与政策风险等。
- 收益分配: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享有优先分配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在优先级分配完毕后进行分配。
- 交易结构:计划管理人通过专项计划账户管理资金,托管银行负责资金的划拨与监管,资产服务机构负责基础资产的管理与回收。
- 信息披露:计划管理人需定期向投资者披露资产状况及收益分配信息。
关键信息
专项计划基本信息
- 计划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础资产:际大实业与中科惠瑞实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债权
- 资产支持证券类型: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目标募集规模为人民币4.75亿元,预期收益率为【】%,信用评级为[AA],预计到期日为2017年【】月【】日。
-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目标募集规模为0.25亿元,不设预期收益率,预计到期日为2017年【】月【】日。
- 产品期限:自专项计划设立日(含该日)起至法定到期日(含该日)止,可能提前清偿。
- 收益计算:优先级证券的收益计算公式为:
收益 = 规模 × 预期收益率 × 计息期间实际天数 ÷ 当年天数。 - 偿付方式:按《计划说明书》第七章约定的顺序进行偿付,优先级证券先于次级证券。
信用增级措施
- 优先级/次级分层:优先级证券享有优先分配权,次级证券在优先级分配完成后才进行分配。
- 差额支付承诺:上海际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差额支付承诺人,若专项计划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证券的本金及收益,承诺人需补足差额。
- 信用触发机制:当发生特定事件(如违约事件、资产服务机构解任等)时,将触发加速清偿机制,使债务立即到期。
- 超额覆盖:基础资产对应的货款总额对优先级证券本金的覆盖倍数为1.47倍,提供额外信用支持。
风险揭示
- 买受人或担保人违约风险:若买受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付款义务,将导致基础资产损失。
- 应收账款逾期风险:短期逾期不影响当期收益,但长期逾期可能影响分配金额。
- 差额支付承诺人履约风险:若承诺人无法履行差额支付义务,将影响优先级证券的偿付。
- 行业集中度风险:建材和建筑施工行业景气度变化可能影响基础资产现金流。
- 现金流预测风险:预测基于假设,实际现金流可能因多种因素变化。
- 市场与政策风险:市场波动及政策调整可能影响专项计划收益。
- 技术与操作风险:包括系统故障、操作失误等,可能影响资产支持证券的管理与分配。
- 不可抗力风险: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影响计划运作。
交易结构
- 资产支持证券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面值为100元。
- 基础资产购买:计划管理人通过《资产转让协议》购买基础资产。
- 资产服务:由际大实业作为资产服务机构,负责基础资产的管理、回收及资料保管。
- 资金管理:资金由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托管,用于支付基础资产购买价款及分配收益。
- 现金流分配:按《计划说明书》第七章规定顺序进行,优先级证券先于次级证券。
信息披露
- 信息披露形式:包括定期公告、专项报告等。
- 信息披露内容:涉及基础资产状况、现金流预测、费用支出等。
- 信息披露时间:定期公告在每个应收账款回收计算日后进行。
项目参与方
- 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上海际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主营建材、有色金属材料贸易,财务状况稳定。
- 差额支付承诺人:上海际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支持。
- 托管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负责资金托管及划拨。
- 登记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负责资产支持证券的登记与转让。
- 信用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优先级证券给予[AA]评级。
-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负责法律事务。
资金运作与分配
- 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接收投资者认购资金。
- 专项计划账户:用于资金归集、投资及收益分配。
- 资金运用:计划管理人将资金用于购买基础资产,通过合格投资方式管理。
- 分配流程:按兑付日进行收益及本金分配,优先级证券优先获得分配。
专项计划流程
- 设立:募集资金达到目标金额后设立。
- 终止与清算:在满足特定条件时终止,并按顺序进行清算。
- 转让:优先级证券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
重要日期与时间
- 基准日:2016年8月9日(初始基准日)及循环购买日。
- 应收账款回收计算日:初始基准日起满6个月及专项计划设立日起满一年。
- 兑付日:每个应收账款回收计算日后第8个工作日。
- 权益登记日:兑付日前第1个工作日(收益)或第3个工作日(本金)。
- 循环购买日:与第一个托管银行划款日为同一日。
- 法定到期日:次级证券预期到期日后2年。
总结
本专项计划以际大实业的应收账款债权为基础资产,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为投资者提供收益。计划管理人采用多种信用增级措施,包括优先级/次级分层、差额支付承诺、信用触发机制及超额覆盖,以保障投资者利益。然而,该计划仍面临行业集中度、买受人违约、应收账款逾期、差额支付承诺人履约能力等多重风险。投资者需自行承担投资风险,计划管理人、托管银行及资产服务机构需履行相应职责,确保计划顺利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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