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04-太平洋-_深度报告·非银_新金融系列深度报告之二_透过CDR看中国股票市场供给侧改革_59页_2mb
报告摘要
深度报告·非银:透过CDR看中国股票市场供给侧改革
核心内容
本报告分析了中国股票市场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创新企业通过存托凭证(CDR)在境内发行的政策背景、实施机制及市场影响。报告还对比了美国存托凭证(ADRs)的发展现状与历史,以及中国大陆ADRs的发行情况,为理解CDR政策提供参考。
主要观点
- CDR试点政策:2018年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通知,支持创新企业在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对象为符合国家战略、具有核心竞争力、市场认可度高的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
- 选取标准:分为两类,已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尚未境外上市的创新企业需满足营收和估值要求,或具备快速成长、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等优势。
- 选取机制:证监会成立科技创新产业化咨询委员会,综合考虑企业商业模式、发展战略、研发投入等多方面因素,评估是否纳入试点范围。
- 发行条件:试点企业需符合《证券法》和证监会相关规定,允许红筹企业通过CDR或股票方式在境内发行上市。对于未盈利或未弥补亏损的企业,证监会已启动相关修改程序。
- 审核机制:依照现行股票发行核准程序进行审核,确保CDR发行符合监管要求。
关键信息
存托凭证DRs概述
- 定义:存托凭证是代表外国公司证券的可转让凭证,分为ADRs、EDRs、GDRs、HDRs等类型。
- 2017年全球数据:
- 交易规模:3.4万亿美元,其中ADRs占比80.01%,GDRs占比19.04%。
- 交易量:1400亿,其中欧洲、中东和非洲占比43.64%,拉丁美洲占比29.29%,亚太地区占比27.07%。
- 行业分布:
- 交易规模:互联网行业占比最高(50%),其次是医药、油气、软件等。
- 交易量:银行业占比最高(26%),其次是油气、互联网等。
- 企业分布:
- 交易规模:中国大陆企业占据前四,分别为阿里巴巴、百度、京东和网易。
- 交易量:中国大陆企业仅有京东上榜,排名第八。
美国存托凭证ADRs
- 定义:ADRs是美国存托银行发行的可转让票据,代表非美国公司在美国市场交易的股票或债券。
- 分类:
- 一级ADRs:占比81.66%,允许现有证券在场外市场和部分交易所交易。
- 二级ADRs:占比4.89%,需注册并符合美国证券法。
- 三级ADRs:占比8.29%,需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
- 144A ADRs:占比1.59%,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
- 托管银行:
- 纽约梅隆银行(BNY)发行数量最多(1299只),占比42.93%。
- 花旗银行(CITI)、摩根大通(JPM)、德意志银行(DB)分别占比9.78%、5.85%、8%。
- 发行区域:
- 欧洲(发达)发行数量最多(1092只),亚洲(发达)次之(901只)。
- 日本发行数量最多(339只),占比11.20%;中国大陆发行300只,占比9.91%。
- 发行趋势:
- 2008年ADRs发行数量最多(574只),同比增长率889.66%。
- 自2013年起,ADRs发行数量呈下降趋势,2017年仅发行20只,同比下降74.36%。
中国大陆ADRs
- 发行历程:
- 1993年上海石化开启中国企业在美上市先河。
- 1996-1998年基础设施类ADRs成为主流。
- 2000年-2001年高科技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成功上市。
- 2002-2008年ADRs发行出现分化。
- 2009年至今,中国互联网公司掀起上市浪潮。
- 类型及行业分布:
- 一级ADRs占比60%,三级ADRs占比36.33%。
- 主要分布于基础材料、消费品、消费者服务、金融、健康护理等行业。
- 消费者服务业占比最高(15.3%),通信业最低(0.3%)。
- 交易量:
- 阿里巴巴、京东、唯品会等企业交易量较高,其中阿里巴巴十天平均交易量为19.8M。
- 聚美优品ADRs交易量仅为阿里巴巴的20分之一。
中国存托凭证CDRs
- 定义:CDRs是中国境内发行的代表境外证券权益的证券。
- 试点对象:
- 已境外上市的大型红筹企业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
- 尚未境外上市的创新企业需满足营收和估值要求,或具备快速成长、核心技术等优势。
- 可能上市的公司:
- 腾讯、阿里、百度、京东、网易等企业符合CDRs发行条件。
- 政策背景:
- 为解决IPO排队问题,提升市场对战略新兴产业的融资能力。
- 通过结构性调整,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价值发现能力。
供给侧改革与IPO市场
- IPO募资规模:2018Q1为398亿元,年化1686亿元;2017年全年为2301亿元,同比-26.71%。
- IPO数量:2018Q1为37家,年化148家;2017年为438家。
- IPO被否情况:
- 截至2018年3月29日,受理企业379家,已过会24家,未过会355家。
- 2017年10月至今被否率显著上升,从10%上升至45.07%。
- 被否原因:
- 2018年2月23日,证监会加强了对IPO被否企业重组上市的监管。
- 第十七届发审委上任后,IPO被否率显著提升。
证券法与IPO政策
- 证券法第13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需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
- 证券法第50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需满足股本总额、公开发行股份比例、无重大违法行为等条件。
- 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10条:发行人需持续经营三年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或最近一年盈利且营收达标。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33条:发行人需满足最近三年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股本总额、无形资产比例等要求。
- IPO相关政策:
- 2018年3月23日,证监会发布《投行类业务内控指引》。
- 2018年3月5日,修改《上市公司退市制度》。
- 2018年2月23日,加强IPO被否企业重组上市监管。
- 2017年11月17日,修订《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
- 2017年9月8日,修订《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解决可转换债券冻结问题。
总结
本报告通过分析CDR和ADRs的发行机制、市场表现及政策背景,揭示了中国股票市场供给侧改革的动因与路径。CDR的推出旨在优化IPO条件,提高对战略新兴产业的融资能力,同时解决IPO排队问题,提升市场效率。ADRs则展示了中国企业在境外市场的表现与趋势,为CDR政策提供参考。报告还详细列出了IPO被否情况及原因,反映了监管趋严与市场结构调整的趋势。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