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业新金融系列深度报告之二:透过CDR看中国股票市场供给侧改革-20180404-太平洋证券-59页-2mb
报告摘要
中国股票市场供给侧改革与CDR分析报告总结
核心内容
本报告分析了中国股票市场供给侧改革背景下,通过CDR(中国存托凭证)机制吸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上市的政策背景、实施方式及市场影响。同时,报告也探讨了美国存托凭证(ADRs)的现状、分类及中国企业在美发行ADRs的情况,为理解中国资本市场改革提供了参考。
主要观点
- CDR政策背景:2018年3月30日,国务院转发证监会通知,支持创新企业在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旨在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解决部分创新企业在IPO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尚未盈利或未弥补亏损问题。
- CDR的定义与发行机制:CDR是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证券。试点红筹企业需委托存托人签发CDR,存托人依据存托协议持有境外基础股票并行使相应权利。
- CDR与IPO的关系:CDR机制为尚未盈利的创新企业提供了另一种融资途径,有助于提高市场对战略新兴产业的接纳度,从而优化股票发行机制,推动资本市场供给侧改革。
关键信息
一、存托凭证(DRs)概况
- 定义与分类:DRs是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按地区可分为ADR、GDR、EDR、HDR等。按类型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144A ADRs。
- 2017年全球DRs交易情况:
- 交易规模:全球DRs交易规模为3.4万亿美元,其中ADR占80.01%,GDR占19.04%。
- 交易量:全球DRs交易量为1400亿,其中欧洲、中东和非洲占43.64%,拉丁美洲占29.29%,亚太地区占27.07%。
- 行业分布:互联网行业交易规模最大(1.07万亿美元,同比增长50%),银行业交易量最大(210亿,同比增长2%)。
- 企业分布:中国大陆企业占据2017年DRs交易规模前四名,但仅京东进入交易量前十名。
二、美国存托凭证(ADRs)
- 发行主体与职能:ADRs发行涉及交易商、存托银行、保管银行、发行人、投资银行、律师、会计师等七类主体,各司其职。
- 托管银行分布:BNY(纽约梅隆银行)发行ADRs数量最多(1299只,占比42.93%),其次是CITI(花旗银行)、DB(德意志银行)、JPM(摩根大通)。
- 发行区域及国别:ADRs发行数量主要集中在欧洲(发达)和亚洲(发达),日本是发行数量最多的国家(339只,占比11.20%),中国大陆为300只(占比9.91%)。
- 发行趋势:ADRs发行数量在2008年达到高峰(574只),2017年发行数量为20只,同比下降74.36%。
三、中国大陆ADRs发行情况
- 历史发展:自1993年上海石化成为首家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中国企业在美发行ADRs经历了多个阶段,包括初期试点、基础设施类为主、暂停期、高科技企业上市和互联网公司上市潮。
- 类型与行业分布:
- 类型:中国大陆ADRs以一级为主(180只,占比60%),三级为109只(占比36.33%)。
- 行业:消费者服务业占比最高(15.3%),通信业占比最低(0.3%)。
- 交易活跃度:阿里巴巴、京东、唯品会等企业ADRs交易量较高,其中阿里巴巴为最活跃(十天平均交易量19.8M)。
四、中国存托凭证(CDRs)试点
- 试点对象:符合国家战略、具有核心竞争力、市场认可度高,属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且达到相当规模的创新企业。
- 选取机制:证监会成立科技创新产业化咨询委员会,综合考虑商业模式、发展战略、研发投入、新产品产出、创新能力、技术壁垒、团队竞争力、行业地位、社会影响、行业发展趋势、企业成长性、预估市值等因素。
- 境内发行方式:试点红筹企业可选择发行CDR或股票,符合股票发行条件的企业也可直接发行股票。
五、供给侧改革与IPO机制优化
- IPO现状:2018年第一季度IPO募资规模为398亿元,同比下降26.71%。IPO数量为37家,年化148家,2017年全年为438家。
- IPO改革措施:
- 2018年3月23日,证监会发布《投行类业务内控指引》,提高投行内部控制水平。
- 2018年3月5日,证监会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进行修改,强化退市制度。
- 2018年2月23日,证监会对IPO被否企业参与重组交易加强监管,要求借壳上市企业需运行3年。
- 2017年11月17日,证监会修订《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完善交易所治理结构和自律管理。
- 2017年9月7日,证监会修订《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解决可转债发行中的资金冻结问题。
- IPO被否情况:2017年IPO被否率显著上升,尤其是2017年10月之后,被否率从10%上升至45.07%。第十七届发审委否决率从13.09%提升至39.15%。
结论
通过CDR机制,中国资本市场旨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对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同时推动供给侧改革,提高市场效率。报告指出,CDR为未盈利或未弥补亏损的创新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有助于提升战略新兴产业在资本市场的地位。同时,美国存托凭证(ADRs)的现状及中国企业在美发行情况为理解CDR的国际背景提供了参考。IPO机制的优化和被否率的提升,反映了监管机构在加强市场准入和提升审核质量方面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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