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8-上交所-总裁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_9页_154kb
报告摘要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总结
根据《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裁职责与授权
总裁是董事会授权下的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对董事会负责,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履行公司经营管理职责。
总裁有权在授权内代表公司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对公司经营合规性负领导责任。
二、高管人员设置与任免
公司设总裁1名、执行总裁1人以及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若干人,首席财务官1名。
总裁由董事长提名,执行总裁及其他高管由总裁提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人员不得兼任高级管理人员。
三、总裁任职资格与义务
总裁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情形。
应履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忠实义务包括廉洁自律、维护公司财产安全,勤勉义务包括签署财务报告、配合监事工作等。
四、总裁主要职责
职责范围:
- 主持生产经营管理,执行董事会决议;
- 拟定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
- 决定部门设置、人员招聘及薪酬管理;
- 审批公司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单笔金额限制详见细则,提供担保除外);
- 提请董事会审议重大经营规划、投资方案、财务预算等;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
报告与请示事项:
- 按期提交经营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等;
- 报告重大事项及异常情况;
- 担任总裁与董事长为同一人的必须向董事会报告。
其他高管职权:
- 执行总裁协助总裁工作,并负责分管领域具体管理;
- 首席财务官负责财务管理、资金运营及预算执行。
五、总裁办公会议机制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在总经理认为必要、突发重大事件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议时召开;
- 会议由总裁或指定高管主持,参会成员包括相关高管及必要人员;
- 会议实行保密制度。
六、报告制度
- 总裁应定期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公司重大经营情况;
- 在公司发生重大变化、重大风险、重大诉讼或未达预期业绩时需及时报告;
- 必要时应接受董事会针对特定事项的专项咨询和报告。
七、其他事项
- 本细则未及部分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执行;
- 条款解释权归董事会。
本细则明确了总裁的职责范围、审批权限、报告义务及相关管理制度,强调合规经营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忠实和勤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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