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30-上交所科创板-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_8页_196kb
报告摘要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结
总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机构,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和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规定设立。
人员组成
-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均不得兼任高级管理人员。
- 独立董事应占多数,至少 1 名成员须为会计专业人士。
- 委员由董事长或提名委员会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离职即自动丧失资格,并依规定补选。
职责权限
- 监督及职责:
- 监督外部、内部审计机构工作。
- 审阅公司财务信息、财务报告,评价其真实性、完整性。
- 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有效性。
-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 审议并向董事会提议提交的关键事项包括:
- 聘解外部审计机构。
- 重大会计政策变更、差错更正。
- 财务负责人任免等。
- 具体监督职责:
- 评估审计机构独立性、专业性。
- 审议审计费用、审计范围、计划。
- 推动重大问题整改、内控制度完善。
工作程序
- 组织结构:审计部直接归审计委员会领导,负责提供决策所需资料(财务报告、审计结果、重大事项分析等)。
- 会议制度:
- 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临时会议按需召开。
- 会议通知至少提前 3 或 2 日发出,并可采用快捷方式。
- 决策规则:
- 需 2/3 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
- 委员应回避可能影响其判断的事项,无法形成决议则提交董事会审议。
附则
- 会议记录与保密:会议记录保存 10 年,审议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
- 责任义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或建议未被采纳应披露理由。
- 生效与修订:细则经董事会通过后实施并修订,冲突处优先适用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定或公司章程。
总结:审计委员会职责清晰、制度系统,覆盖财务、内审、风险等核心环节,明确委员专业要求与议事程序,强化了董事会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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