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9-上交所科创板-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_7页_457kb
报告摘要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总结
1. 目的与范围
- 规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适用范围: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人员。
2. 重大信息定义
- 指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 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交易、重大关联交易、股份变动、政府补助、重大诉讼、业绩预告、对外捐赠、公司重大事件等。
3. 重大信息报告标准
3.1. 重大交易标准
- 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交易需及时报告:
- 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
- 交易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
- 标的资产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或超过1000万元;
- 标的资产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或超过100万元。
- 在12个月内累计标准未超过单次标准的应累计计算,已履行报告义务的除外。
3.2. 关联交易标准
- 对关联人(自然人或法人)交易需及时报告: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占公司总资产0.1%以上且超过300万元。
3.3. 其他重大事项标准
- 股份变动(董监高/股东增减持)需及时披露计划及涉及股票简称等情况的变更。
- 政府补助:金额占公司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或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报告。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涉及公司重大决策或法院撤销决议等情况需及时报告。
4. 报告形式与程序
- 报告义务人应在“最先触及信息时”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材料。
- 报告程序:董事会秘书评估后对需披露的重大事项组织起草信息披露文件并履行审批程序。
5. 密封义务
- 重大信息未披露前,报告义务人及相关人员应承担保密义务,防止信息泄露。
6. 附则
- 未尽事宜按下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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