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7-上交所科创板-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1年10月制定)_5页_229kb
报告摘要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制度目标与依据
为提高年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明确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二、适用范围与追究原则
适用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基本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过错责任,追责与权利相匹配。
三、责任分工与认定
- 职责: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年报编制、审议;其他人员有义务及时报告信息。
- 节点: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工作人员负责资料真实性等直接责任,部门负责人负领导责任。
- 重大差错类型:
- 年度财务或非财务信息披露错误、遗漏;
- 业绩预告/快报与实际差异超过规定标准;
- 违规披露或程序不足;
- 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定的重大差错。
四、问责情形与分级
- 从重、加重处理情形:主观原因导致、后果严重、隐瞒不报、多次发生等。
- 从轻、减轻/免予处理情形:有效止损、纠正失效、意外不可抗力、及时改正行为等。
- 决策程序:收集资料、逐级上报,董事会审批处理方案。
五、追责形式与实施
- 内部人员处罚: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职、解雇、经济赔偿、司法移送等。
- 中介机构处理:质询、索赔、解约、其他责任追究方式。
六、生效与修订
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与修订,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未尽事宜依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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