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4-上交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制度_10页_209kb
报告摘要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制度总结
1. 制定目的和依据
- 规范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 基于《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2. 重大信息定义
- 指尚未公开但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经营、财务信息。
3. 主要报告事项
- 重大交易事项:包括资产购买出售、对外投资、担保、关联交易等,并规定交易金额标准。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公司净资产10%(绝对值1000万元)的案件需报告。
- 重大变更事项:如公司名称、章程、经营方针变更,股东持股变动等。
- 环境信息:环境政策影响等。
- 其他重大事项:包括业绩预告修正、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重大风险等。
4. 报告义务人
- 董事、监事、高管、部门负责人、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5%以上股份股东等。
5. 报告程序与要求
- 首次触发:在知晓或应知重大信息时立即书面报告。
- 后续进展:定期跟进并汇报关键进展,如协议签署、审批结果等。
- 董事会秘书职责:审核信息,组织披露,必要时提请董事会审议。
6. 管理与责任
- 实行实时报告制度,违规者将被追责,包括处分、赔偿等。
7. 制度生效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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