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0-渤海证券-_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_征求意见稿_的点评_资管回归本源_对券商营收负面影响较小_12页_892kb
报告摘要
资管回归本源对券商营收影响分析总结
核心内容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由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及外汇局联合发布,旨在规范资管业务,推动其回归本源。该意见对券商资管业务产生影响,但整体对营收的负面影响较小,反而促使券商向主动管理转型。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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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刚性兑付,发展净值管理
指导意见明确资管产品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强调净值化管理,及时反映资产的风险与收益,有助于提升资管业务的透明度与合规性。 -
合格投资者定义提升
对合格投资者的门槛有所提高,例如自然人需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法人单位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这有助于提升投资者素质,优化市场结构。 -
第三方独立托管
资管产品需由第三方机构独立托管,过渡期内允许部分银行托管本行理财产品,以减少对券商的冲击。 -
规范资金池业务
资金池业务被限制,要求单独管理、建账、核算,不得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尽管新规未完全禁止期限错配,但对资金池的整治已提前进行,行业已有预期,影响相对可控。 -
统一负债与分级杠杆要求
明确资产管理产品的负债比例上限,开放式公募产品不超过140%,封闭式及私募产品不超过200%。分级私募产品总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40%,并设定不同产品类型的分级比例限制。 -
禁止通道业务,允许一层嵌套
全面禁止为其他资管产品提供规避监管的通道服务,但允许一层嵌套,以适应部分金融机构投资能力较弱的现实。 -
强化风险准备金计提要求
从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同时提升定向理财通道业务的风险资本准备比例,推动资管业务去通道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首次规范智能投顾业务
明确要求开发智能投顾算法需符合产品投资策略,防止算法同质化与顺周期性风险,提升行业规范性。 -
整顿非金融机构资管业务
对非金融机构开展资管业务进行规范,明确代理销售资质,禁止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
关键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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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券商营收影响较小
通道业务收入约占全年资管收入的15%,而主动管理费率约为1%,远高于通道业务的万四费率,因此大力发展主动管理可弥补通道业务减少带来的收入缺口。 -
推动资管业务转型
指导意见促使券商从通道业务向主动管理转型,提升资产管理能力,优化收入结构。 -
行业已提前应对资金池整改
5月份监管层已叫停资金池业务,券商已开展自查,对新规冲击有预期,因此影响有限。
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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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主动管理能力强的券商
提前布局主动资管的券商更具优势,如中信证券、广发证券、国泰君安、华泰证券、东方证券等。 -
推荐具体标的
风险提示
- 市场低迷:若市场持续低迷,可能影响券商整体业绩表现。
评级信息
| 子行业 | 评级 | 说明 |
|---|---|---|
| 证券 | 中性 | 未来6个月内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介于-10%~10%之间 |
| 多元金融 | 中性 | 未来6个月内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介于-10%~10%之间 |
| 保险 | 看好 | 未来12个月内相对于沪深300指数涨幅超过10% |
推荐标的
| 公司名称 | 评级 | 说明 |
|---|---|---|
| 华泰证券 | 增持 | 估值低、业绩好,符合龙头白马投资风格 |
| 兴业证券 | 增持 | 业绩弹性大,适合关注事件驱动型机会 |
| 国元证券 | 增持 | 中小券商,具备事件驱动潜力 |
| 东方证券 | 增持 | 自营等投资收益表现突出 |
结论
资管新规推动券商资管业务向主动管理转型,尽管短期内对营收有一定影响,但长期有助于提升行业质量与竞争力。建议投资者关注主动管理能力强、业绩表现优异的大型券商及具备事件驱动潜力的中小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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