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21页-1mb
报告摘要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总结
核心内容
本方案旨在通过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全面治理大气污染,提升区域空气质量,实现PM2.5浓度下降和重污染天数减少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包括强化污染源治理、推进清洁取暖、实施运输结构调整、加强扬尘控制、开展柴油货车和工业炉窑专项整治、实施VOCs综合治理、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以及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主要观点
-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通过系统治理提升空气质量。
- 科学施策:采取分类整治、差别化管理、清单化推进等方式,确保治理任务落地。
- 强化监管执法:严格实施排放标准,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推进执法检查和联合执法机制。
- 科技支撑与信息公开:利用科技手段提升监测能力,加强信息公开,提高公众参与。
- 中央与地方联动:通过中央督察和地方落实相结合,强化责任落实和考核问责。
关键信息
一、总体要求
- 主要目标: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左右。
- 实施范围:涵盖“2+26”城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等。
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加快钢铁、焦化、建材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或关闭,控制新增产能。
- 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实施分类处置,防止死灰复燃。
-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推进特别排放限值实施,加快超低排放改造。
- 加快排污许可管理:核发排污许可证,强化依证监管和信息公开。
(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 推进清洁取暖:完成362万户散煤替代,优先保障重点地区。
- 开展锅炉整治:淘汰燃煤小锅炉,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
- 加强煤质监管:打击劣质煤销售,确保散煤替代效果。
(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 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推动煤炭运输由铁路或水路替代。
- 加快车船结构升级:推进新能源车和清洁能源车使用,淘汰老旧车。
- 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对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等实施严格监管。
(四)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 加强扬尘综合治理: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严格施工和道路扬尘管理。
- 推进露天矿山整治:禁止新建露天矿山,依法关闭污染严重矿山。
- 严控秸秆焚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提高利用率。
(五)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 查处超标排放: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加强排放检验和处罚力度。
- 推进深度治理:对高排放车辆安装远程监控设备,实施精准管理。
- 强化油品监管:打击黑加油站点,确保油品质量达标。
(六)实施工业炉窑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 全面排查工业炉窑:建立管理清单,对未达标炉窑实施停产整治。
- 加快清洁能源替代:淘汰燃煤热风炉、供热锅炉等,推进煤气精脱硫。
- 实施深度治理:提高排放标准,淘汰落后工艺设备。
(七)实施VOCs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 推进重点行业治理:石化、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VOCs治理。
- 加强源头控制:禁止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等项目。
- 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推进密闭储存、输送和治理,建立LDAR制度。
- 提升治污设施效率:推广组合工艺,提高治理效果。
(八)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 加强应急联动:建立7天预报能力,统一预警标准。
- 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细化减排清单,确保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达标。
- 落实清单化管理:优先调控高排放行业,实施分类管控。
(九)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
- 推进错峰生产:对高排放行业实施采暖期错峰生产,确保减排效果。
- 优化运输安排:实施大宗物料错峰运输,减少重污染天气下的污染排放。
十、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 完善监测网络:建设VOCs、颗粒物等监测站点,提升监测能力。
- 强化科技支撑:推进大气污染源解析,加强“一市一策”研究。
- 加强执法监管: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方式,严惩违法行为。
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 建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强化责任落实和绩效考核。
- 各地将攻坚行动纳入重点任务,制定本地落实方案。
(十二)强化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大气专项督查
- 对重点任务落实不力、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地区开展专项督察。
- 实施“拉条挂账”式跟踪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十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 建立中央专项资金与地方空气质量改善联动机制。
- 扩展清洁取暖试点范围,支持清洁能源应用。
- 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提升执法和监管水平。
(十四)全力做好气源电源供应保障
- 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保障清洁能源供应。
- 加强煤改电、煤改气配套电网和管网建设。
(十五)实施严格考核问责
-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绩效考核。
- 对空气质量改善不力地区进行约谈和问责,实行区域环评限批。
(十六)加强宣传教育和信息公开
- 开展环保宣传,提高公众参与意识。
- 加强信息公开,推动环保信息强制公开制度。
附表重点数据
附表1: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 北京市:PM2.5浓度持续改善,重污染天数持续改善。
- 天津市:PM2.5浓度持续改善,重污染天数持续改善。
- 石家庄市:PM2.5下降4.5%,重污染天数减少2天。
- 唐山市:PM2.5下降4%,重污染天数减少1天。
- 其他城市:各城市设定不同PM2.5下降比例和重污染天数减少目标。
附表2:北京市重点任务
- 清洁取暖:完成15万户替代,推广洁净煤和清洁能源。
- 锅炉整治:完成222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
- 运输结构调整:提升铁路货运比例,推进新能源车发展。
- 扬尘治理: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控制降尘量。
- VOCs治理:完成重点行业治理任务,推进LDAR制度。
附表2:天津市重点任务
- 清洁取暖:完成18.69万户替代,推广无烟型煤。
- 能源结构调整: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广可再生能源。
- 运输结构调整: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加强车船结构升级。
- 扬尘治理:加强施工和道路扬尘管理,规范渣土运输。
- VOCs治理:完成重点行业治理任务,推进LDAR制度。
总结
本方案通过系统性治理、精准施策、强化监管、科技支撑和公众参与,全面推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城市需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任务按期完成,同时加强中央与地方的联动机制,强化考核问责,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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